省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纳入 法治后勤建设初探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5-12-10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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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是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省直单位正常运转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准确把握省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顺势而为,找准对策,对推动省直单位机关事务部门管理科学化、保障法制化、服务社会化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一、省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模糊。一些干部职工觉得新形势下,原属于单位管理的资产尤其是经营性资产都集中了统一管理了,服务都要社会化了,省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逐步弱化了,没事可做了等等。
    (二)人为因素较多。一些干部职工管理理念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仍习惯于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又缺乏规范化、法制化的保障制度,从而在机关事务管理中按领导意图或凭经验办事,人为因素较多,易出现无序和不公的现象,甚至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与市场经济和法制化建设大环境不适应、不协调的情况。
    (三)效益长期低下。由于历史的沿革,长期以来把机关后勤工作当福利事业来办,重服务、轻管理,自成系统,形成了“大而全”“小而全”的后勤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人力物力高投入,不能充分发挥出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浪费严重,加重了政府财政负担。
    (四)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机关服务资源与服务对象预期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如餐饮原材料、人员、技术的市场成本不断上扬与资金有限、机关干部职工需求不断提高之间的矛盾;建设节约型机关总体要求与部分单位行政成本过高之间的矛盾;后勤保障范围、对象、标准不断扩张与财政供给有限之间的矛盾等。

    二、省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法治后勤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一)端正认识,树立法治后勤新思维。新形势下,省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面临许多新情况、新任务,我们要用法治后勤新思维来把握机关事务工作新常态:一是重点更突出。资金和资产尤其是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是省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的重点。要紧紧抓住这一“牛鼻子”精准发力,以点带面,依照《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本着节约、效能、安全的原则对资金和资产实施严格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二是方法更复杂。新常态下,随着服务社会化的深入推进,省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职能发生一些变化,对公务用车、经营性资产、物业等管理由“直接”转化为“间接”,主要是协助、协调和配合。服务也由过去直接“做”服务向间接“管”服务转化。三是内容更丰富。在目前服务社会化尚未完善的情况下,会务、接待、餐饮、用车等服务形式社会化和非社会化并存、有限社会化和完全社会化并存(如餐饮有的试行“包清工”,有的实行“全包”)等等,内容和形式多元化。四是责任更重大。新常态下,管理责任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主要是机关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更高,从而使服务外包后的监管责任加大。针对上述新情况,需要我们运用法治后勤新思维来看待、来认识、来把握。
    (二)健全体制,强化法治后勤主抓手。规范设置管理机构是完善机关事务管理体制的组织基础。一方面规范设置机构。应在省直单位内设置负责本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对本单位机关事务工作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同时明确省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下级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关系,如省农业厅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对某市农业局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从而理顺机关事务系统垂直管理关系。另一方面科学调整职能。一是强化管理职能,对本单位资金、非经营性资产等实行统一规范管理;二是调整服务职能,由直接做服务逐步向间接管服务转化,强化对服务的监管。三是适时开放部分机关后勤服务市场,引进社会服务组织,逐步提高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服务程度。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可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整合本级机关后勤服务资源对本级办公区实行集中统一保障服务。
    (三)完善制度,寻找法治后勤突破口。制度问题具有根本性、稳定性、全局性、长期性,制度建设是法治范畴的重要内容。省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建设法治后勤,就是要把本单位机关事务工作方方面面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运行轨道。通过制度建设,对后勤事务的运行程序、运行方式做出明确规定,科学合理调节各种关系,增强后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性;通过制度建设,明确各自职责,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解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问题,营造人人遵章办事、事事有章可循的法治氛围。同时,根据后勤机构改革的变化以及职能转换所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研究新对策、新方法,开辟新途径。
    (四)加强统筹,突出法治后勤着力点。一是统筹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科学制定本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体系,配合财政部门制定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定额和开支标准。同时,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年度报告制度。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努力压减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加强各类会议经费的管理。二是统筹房地产管理。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协助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实现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管理、统一维修改造、统一规范使用、统一规划建设,保障省直单位工作有效运转。三是统筹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将本单位所需办公用品尽可能纳入政府采购,积极配合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做好采购工作,把好采购关,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五)推进改革,打造法治后勤支撑点。一是全面推进后勤服务单位企业化管理。对本单位不具备发展条件的服务单位实施关、停、并、转。对有一定活力的服务经营单位和有一定优势的服务行业,如培训中心、宾馆、招待所等,交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积极配合该局组建和培育出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的经济实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服务行业特点,进行多种形式的改造,实行资源整合,参与市场竞争,发挥规模效应和综合效益。二是逐步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将一些后勤服务由传统的实物保障改为货币化。逐渐开放本单位机关后勤服务市场,引进社会服务力量参与机关服务。如物业管理、公务用车、餐饮服务等实施社会化,引进社会优质服务团队,积极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市场化运行结算制度。社会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各省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既要积极又要稳妥,准备要充分,社会化不能一刀切。
    (六)加强监督,营造法治后勤良好氛围。依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大力加强省直单位机关事务管理法治建设。一要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和监督制度,研究建立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按照机关事务管理服务经费总额控制、从严从紧的原则,严格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服务经费运行每个环节,强化政府机关运行经费管理。二要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机制及责任倒查机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完善巡视巡查制度,推动问题整改,把整改工作转化为推进发展的具体举措;强化审计监督,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促进领导干部主动作为、有效作为。三要强化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建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建立对省级机关后勤部门的考核指导制度,每年进行定期考评、指导,将省级机关后勤部门纳入系统管理和法治后勤建设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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