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体系建设 理顺管理体制
扎实推进法治后勤建设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6-01-27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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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抓住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三个《条例》”)以及《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下简称“一个《规定》”)契机,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改革创新精神,强化四策,做好“四手”,努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扎实推进法治后勤建设,着力提升机关事务的依法管理、保障和服务水平,为法治陕西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加强法规体系建设,做实法治后勤的抓手
    随着“三个《条例》”和“一个《规定》”的贯彻实施,我们结合陕西实际,相继出台了“三个《办法》、一个《实施细则》、一个《实施意见》、一个《通知》”,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法治后勤的铁抓手抓抓有力。一是出台《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颁布后,围绕节能这个重点,先后制定了《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暂行办法》、《陕西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2013年2月,《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制定并以省政府令发布施行。各地市结合实际也出台了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的节能措施。二是出台《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颁布后,我们迅速行动,在学习领会的基础上,结合省情拟定了《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讨论稿,经过两年时间的征求意见、专题论证和反复修改,到2014年9月,这一省政府规章以省政府令颁布,并于当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将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三是出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印发后,我局牵头,会同18个省级部门和单位,起草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初稿,在广泛吸纳各方面各层次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省委省政府两办、省政府法制办的严格把关,2014年11月,以省委文件正式印发,成为全省各级各类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基本遵循。四是出台“一个《办法》、一个《实施意见》、两个《通知》”。中办、国办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后,我省立即响应,积极起草、修改、完善省级配套,2014年9月,以省委省政府两办名义印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2014年12月印发《陕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2015年6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公务接待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五是制定出台“一个《通知》、一个《规定》”。按照《中办国办印发<关于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我局迅速牵头拟制并以省委文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若干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西省厅局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也正在制定完善之中。再加上设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省公车领导小组、清房领导小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等印发的配套制度标准,在陕西机关事务工作的方方面面,结构完整、内容全面、形式规范、操作性强的法治后勤抓手不断完善。
    二、加速理顺管理体制,做顺法治后勤的统手
    我们抢抓《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贯彻实施良机,依法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体制理顺步伐,初步实现了省市县各级机关事务由只管本级向既管本级又管系统的延伸和跨越,法治后勤管理的统手名至实归。一是管理体制更加顺畅。2013年,经省编委批准,省局正式更名为“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级别由副厅提升为正厅,对省本级的监管和对市县的监督指导更加顺畅。各级抢抓党政群机构改革良机,加速了健全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的设置步伐,目前尚未成立管理机构的咸阳、渭南、汉中三市和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都已将成立机构或明确体制纳入近期工作日程。已理顺体制的西安、宝鸡等七市,借清房、清车、车改等举措,进一步加强了横向集中纵向统一的机关事务管理职能。二是统管平台不断巩固。2010年9月,省政府将成立的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的日常工作机构,成为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首个统手,后来在省局新三定方案中明确设置节能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的检查督导更加规范顺畅。2011年5月,在全省党政机关开展为期7个月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明确规定,省公车治理办设在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为强化我局机关事务统管职能搭建又一平台。在2013年8月开始的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中,再次将此项工作牵头任务交给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抓平台进一步拓宽。三是统管抓手更加有力。省市县各级都把公车改革这个硬骨头交给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来统抓,全国唯有陕西一家。我局在深化和巩固公车治理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要求,以责任担当精神,不推不诿,提前调研,分析指导,做足准备,于2014年7月在全国第一家启动了车改工作,目前省级机关车改已全面完成,市县乡镇公车改革也已全面开始。借助公车改革,我局对全省机关后勤工作的统管抓手更加有力有效。
    三、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做严法治后勤的推手
    针对后勤服务单位重服务轻管理、多柔性缺刚性的“通病”,近年来,我局不断加强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和市县机关事务工作的督查考核与指导,有力促进了全省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一是修订完善考核办法。2013年,对原有《局属事业单位考核办法》作了修订、完善和细化,考核范围由局属事业单位扩充到局属单位和机关处室,考核牵头单位由综合处一家增加到后勤指导处、人事处、财务处、纪委监察室四家,考核方式由听汇报、看材料改为听汇报、看资料、看现场、做测评,考核次数也由年终一次增加为月抽查、半年和年终考核,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学规范,针对性、操作性更强,每个单位及其个人的压力和动力均显著提高。二是三线运作强化考核。局属事业单位考核线,由局后勤指导处牵头,人事、安保、纪检、党务等部门参与实施,财务收支情况的考核,则由局财务处聘请专业财务审计人员单独进行,更重实效。机关处室考核线,由局人事处牵头,局办公室及后勤指导、纪检、党务等部门参与,根据机关特点,突出管理。联合检查组专项考核线,由局纪委书记带队,办公室、纪委、监察室、人事处、后勤指导处组成,主要针对主题年活动开展情况和专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看过程重变化。三是专项督查延伸市县。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承担了多项中、省安排部署的专项督查任务,诸如公务用车治理、楼堂馆所停建、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公车改革调研、中央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调研督查等,都是全省性的重点工作。督查中,局领导带队,深入市、县、乡(镇),进门量面积,进院数车辆,工地查停建,税务后台查接待,在顺利推进重点工作调研督查进程的同时,促进了党风正风的好转,客观上也强化了机关事务工作的严肃性,提高了全省机关后勤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四、持续深化主题活动,做强法治后勤的提手
    2013年以来,我局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持续开展了以保障标准化、服务精细化、管理法治化、工作品牌化为核心的“工作落实年”、“精细化管理年”、“法治机关建设年”等系列主题年建设活动,在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全面推进法治后勤建设,机关事务管理的软实力进一步提升。一是狠抓“工作落实年”活动。针对机关事务工作中落实不力、慵懒散奢浮等通病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机关事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工作落实年”主题活动,以考核指挥棒促工作,机构改革、制度建设、自身建设、机关管理和后勤保障服务等方面,均取得明显成效,遵守规定转作风、改进服务提效能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二是推进“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在“工作落实年”活动成效的基础上,我们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进一步推进“精细化管理年”活动,形成了普遍讲规矩、立标准、抓流程的正能量,绝大多数部门和单位对规章制度作了全面的梳理修订和完善,有的还汇编成册形成长效,制度的刚性约束力显著提升。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信念坚定、真诚服务、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敢于担当,成为绝大多数干部职工的普遍追求。三是深化“法治机关建设年”活动。在连续两年持续推进精细化、落实型机关事务工作的基础上,2015年,我们以建设法治后勤为目标,突出机关事务依法行政和机关事务改革两个重点,狠抓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行为规范三项工作。在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构建起年初有部署、平时有检查、半年年终有考核的学法用法考核格局;对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结合《陕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楼堂馆所停建、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公车改革推进等重点工作督查,联合省级相关部门,对市县法治后勤建设情况进行了每年两轮的全面检查指导,有力促进了全省法治后勤建设的推进步伐和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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