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需求 规范操作政府采购助力文化遗产传承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6-08-18 16:38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故宫博物院

    近年来,故宫博物院在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中,结合故宫博物院的业务特点,在规范采购程序的基础上,满足采购需求,让政府采购在文化遗产保护中发挥好应有作用。

    一、健全机构,归口管理采购工作。故宫博物院目前有37个部处,采购品目涉及货物(计算机、网络设备、办公家具等)、服务(物业、保安、展览、出版等)、工程(古建大修、基础设施维修、安防工程等)等多个方面。我院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在机构设置和规范管理上筑牢基础,实现统筹采购,应采尽采。一是设立专门采购委员会。作为我院采购工作的管理机构,采购委由各部处负责人组成,主任由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担任,其他有关副院长担任副主任,院办公室负责人任秘书长。采购委负责组织召开采购工作会议,讨论和协调我院政府采购的重大事项,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成立政府采购办公室。政采办负责全院政府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统一汇总各部处全年采购需求,统一报院审批,统一组织采购,有效避免了分散采购,确保了我院政府采购工作合法合规。具体项目组织中,我们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将纳入集采目录的项目全部委托国采中心,同时,由于一些采购项目的复杂性,我们为保证采购工作专业性,也将集采目录外的很多重要项目委托国采中心帮助采购。2015年,全院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16个,委托国采中心采购的项目达70个,占总项目的60.34%,实践证明,实施效果良好。
    二、严格内控,有效防范采购风险。一是细化规定,完善采购操作管理制度。根据采购法和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采购实际,我们对《故宫博物院采购(招标)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明确管理职责,细化工作流程。待财政部18号令修订后,我们还将根据新的规章要求,继续修订完善办法,确保我院政府采购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抓好源头,严格采购预算管理。为保证预算编制与执行的准确性与规范性,从源头把好政府采购关,我院凡涉及到政府采购项目的预算必须经政府采购办审核,重点审核采购组织方式是否符合集采目录范围规定。同时,将同类型项目合并,如达到公开招标数额,则要求各部处合并组织采购。今年以来,我院所有出版、展览等项目均合并,严格按照法定方式组织实施了招标采购。三是全程参与,有效发挥纪检监察作用。每个招标采购项目必须由院纪检部门同志参加,提高评审现场的纪律性和严肃性;非集采目录项目采购,如涉及供应商或评审专家的系统抽取,也须由院纪检监察部门的同志在场方可完成。四是全程留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内网办公系统中建立了招标系统模块,所有招标(采购)流程均在该系统中完成。系统对每个招标(采购)项目按统一规则立项编号,对招标过程中的每一环节、每个部处、每个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记录留痕,同时显示修改文件所用时间,便于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完成招标文件修改工作。项目完成后,所有意见汇总导出书面文档,作为采购过程资料与招标(采购)文件共同存档,便于日后查阅与审查。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强化了所有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降低了因人为疏漏等原因造成的风险。
    三、充分论证,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故宫博物院是木结构宫殿建筑群,也是一座特殊的博物馆,内有馆藏文物180余万件。保护古建筑和文物的安全,一直是每一代故宫人的光荣使命。同时,故宫人还肩负着非遗传承、科学研究、对外接待等重要功能和任务,这决定了我院的采购项目往往呈现出技术需求复杂,现场条件苛刻、材料要求特殊等情况,部分材料、设备市场供应极少甚至国内根本没有供应商。针对这些特殊情况,我们要求所有项目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前,都要制定详细的采购技术需求及预算,在确定采购需求和选择采购方式时,需相关部门内部会商或组织专家论证,形成书面论证意见,作为采购过程档案留存。对一些超过公开招标数额但不适于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我们要求申办部处按照有关规定积极组织专家论证,做好特殊方式采购申报工作。比如在古建筑修缮过程中,为保障高质量研究保护性的修缮,最大限度地保留历史信息,须采购优质的工程材料,如青砖、瓦件、苎麻布、金箔等。再如展览制作项目,除详细可行的施工图纸、蓝图、陈列分布图外,还要有具体材料和工艺的说明、设备型号及性能简介等,这些都需与市场参与者长时间分析、磋商、踏勘,才能确定最终实施方案。此外,还有一些文物修复科研项目需购置进口设备产品的事项,我们均会组织专家论证,出具专业意见,并请示上级部门及财政部批准采用非标方式采购。我们会继续强基础,优流程,完成好各项政府采购任务,让政府采购成为故宫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播的有力保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