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情况和建议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6-11-13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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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坚持以服务为根本,逐步推动机关后勤服务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主要由社会提供服务转变,取得一定的成效,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数量逐年增长、内容逐步扩大、行为日益规范。

    一、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基本情况的分析

    (一)购买金额巨大,呈现逐年上升态势。2012年至2015年,全省11个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购买的机关后勤服务总金额分别为9683万元、10127万元、12961万元和15279万元,呈逐年递增态势,且增长幅度较高。总体而言,办公场所功能越完善、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专业性越强、任务越重,购买服务的力度越大;经济越发达、地区服务市场发育成熟度越高,购买服务的力度越大;原有自办后勤规模越有限、后勤改革力度越大,购买力度就越大。如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委托物业公司组成物业联合体,全面参与市行政中心的机关后勤服务。
    (二)购买内容广泛,积极探索新兴领域。根据调查发现,越来越多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食堂餐饮、会议接待、车辆租赁等服务纳入购买范围,一些地方将专题培训、法律顾问、机关房产清查、人事档案整理等服务纳入购买范畴,不仅有效提升服务的专业化水平,还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一些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购买电梯安全综合保险、设备保养咨询等服务,弥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专业技能人才缺乏、管理能力不强的短板。
    (三)合同签订率高,购买行为逐步规范。2012年到2015年,在11个市填报的553项购买机关后勤服务中,549项机关后勤服务的购买均签订了书面合同,为合同双方规范承诺、顺利履行约定的权利义务起到基础性的作用。从采购的方式来看,购买的553项机关后勤服务中公开招标210项、邀请招标88项、竞争性谈判19项、单一来源采购53项、询价63项、其他采购方式120项。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不排除一些统计表的填报人因无法确认采购方式而笼统地填报为“其他采购方式”,但“其他采购方式”的占比21.70%明显过大,反映出机关后勤服务采购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问题。

    二、推进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工作面临的困难

    (一)标准不够统一,专门标准尤为缺乏。目前,我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标准不够统一,服务的质量参差不齐。以11个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购买的绿化和保洁服务为例,缺乏固定统一的标准。除了标准不一,购买机关后勤服务还面临着专门标准缺乏的问题。据统计,在11个市的553项购买机关后勤服务中,参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306项、由承接主体提供标准21项、自行拟定标准193项、未约定标准26项,其他有7项。其中超过一半参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加上由承接主体提供的标准和未约定的标准,非专门标准占63.83%。
    (二)监督管理不足,绩效评价缺乏手段。根据统计,2012年至2015年,全省11个市购买的机关后勤服务数量分别为116项、130项、164项和143项,其中开展绩效评价的分别为59项、63项、89项和80项,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从数据本身来看,我省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绩效评价工作已达到较高的程度,但事实上,这种评价并未形成制度或上升为体系,处于较低的水平和层面,无法达到《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意见》确立的目标。此外,仅有少数几个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绩效评价结果与服务购买经费挂钩,没有一份购买服务的合同由于绩效评价不善而被提前解除。
    (三)财政支持有限,部分需求难以满足。一是启动阶段成本较高,缺乏财政支持。一些机关后勤服务改革后,由原先自办的服务项目改为购买,或以购买为主、自办为辅。与此同时,随着办公功能的完善和服务品质的提升,一些新的机关后勤服务也应运而生,但在购买服务的启动阶段往往成本较高,面临着资金不足的问题。二是在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招标过程中,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其中商务标又往往简单地以最低价为满分。一些不良企业采取不正当竞争的手段,甚至是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中标,中标后又无法按照合同履约,或偷工减料,或缺斤短两,给购买后勤服务工作带来不小的麻烦。三是服务经费配置标准较低,无法采购优质的后勤服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服务对象对服务品质的需求越来越高,在有限的财政资金情况下,无法全部满足日益提高的服务需求,在购买的服务质量和方式发生改变时,容易产生抵触情绪,阻碍机关后勤改革和购买服务工作的开展。

    三、几点思考和建议

    (一)转变思想观念,稳妥推进购买工作。要切实转变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以及服务对象的思想观念,除保密等特殊原因外,只要是市场上能提供的,机关后勤服务都应采取购买的方式提供,以提高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提升机关后勤服务的效率。在购买服务工作的开展中,也要把握节奏,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推进,在实践中总结提升。
    (二)完善制度标准,健全绩效评价体系。建议制定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服务标准,明确各项服务的目标要求。强调事后监管评价,按照合同约定和其他有关规定,加强对承接主体履约行为的监管;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引入第三方评审机构,对购买服务的必要性,服务管理水平,服务资金投入等进行分析研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选择承接主体和给付服务购买费用的重要依据。
    (三)积极争取资金,妥善引导服务需求。一是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用数字说话,运用购买服务的定额标准和评价结果,以客观数据体现购买服务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为争取财政资金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引导服务需求逐步适应“新常态”。多措并举、妥善引导,使服务对象理解、支持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工作,调解服务质量和服务方式改变导致的服务对象的不满,逐步适应后勤改革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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