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四个坚持、四个强化” 从严从紧履行好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7-2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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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文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十项规定”等一系列党纪条规,高度重视、全力以赴抓好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的贯彻落实工作,深化思想教育、强化领导带头、完善内控防范、加强制度建设,管理保障服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升,在等具体业务工作中,切实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做到“四个坚持、四个强化”。

  一、坚持教育引导,强化“不想腐”的思想认识

  一是签订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根据市委、市纪委统一部署,每年初,局长与各支部、处室、基层单位和重点岗位人员签订年度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书,并要求处室、基层单位再与所属人员全部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白。加强对政府采购中承接服务外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并在与其签订外包合同时,都将廉洁自律条规列为重要内容。

  二是强化党纪党规的深入学习,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局党组将十八大以来新出台的廉洁自律准则、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作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局务会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全体成员深入学习、轮流发言、强化认识体会。将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两学一做”文件、“5·10”思廉主题教育月活动等内容制作成宣传展板,摆放在醒目位置,便于干部职工时刻学习对照。

  三是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严格落实和完善党组主要负责人同党员廉政谈话制度。对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从政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的党员适时进行诫勉谈话。近两年已开展集中谈话、个别谈话多次,共计20多人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全国优秀检察院——梁溪区检察院开展实地参观学习,听取检察官所作的警示教育,进一步明确合规与违规、守纪与违纪、合法与违法、无罪与犯罪的界限,自觉强化底线、红线、高压线意识,使廉洁自律成为思想自觉、行为自觉。

  二、坚持以上率下,强化“不该腐”的示范引领

  目前,在集中办公区“市民中心”工作的部门、单位和人员密度较大,除了市机关工作部门还进驻社会服务机构、服务外包单位数十家。日常服务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关注度也高。管理局领导班子严格执行包括政府采购在内的各项制度规定,确保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上半年以来,根据最新干部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及组成人员、办公室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职能处室直接抓的工作局面。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管好自己、以身作则。局党组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分管处室工作的指导,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洁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洁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

  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集体决策,凡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建立“双线内控”模式,在物资采购上,实行纪检监察、财务审计与业务处室两条线运行,将招标定价、合同管理、监督审核与日常运营管理分开,全面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格做到“三个严禁”,即严禁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现金、购物卡、贵重物品;严禁利用职权便利在住房装修、用车、旅游、购物等方面谋取私利;严禁在经济往来中违规收受各种回扣、好处费。

  三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局党组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廉政风险。局党组成员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会,通过“自己对照查、同事互相提、领导重点指”的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不仁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

  三、坚持严密防控,强化“不能腐”的全面监管

  一是全面完善梳理权力事项。根据《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无锡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等市政府相关规章,管理局主要担负66项主要工作职责,分局层面、各处室、基层单位三个层次,突出“人财物权”重点,仔细梳理出42个有风险的事项。对每一个有风险事项,均有针对性制定了规范的工作流程,并将有关制度文件汇编成两本书,印发全局。同时,将“重大项目审核与规范审批”“服务单位招投标与日常监督”“财政资金使用与审批”“设备维保与物品采购”等纳入廉政风险管理。

  二是系统研究预控办法。针对政府采购等中的风险节点和关键环节,从源头、过程和结果上系统思考,科学制定预控措施。尤其在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点事项上,创建“双线内控”模式,在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将招标定价、合同管理、监督审核与日常运营管理分两条线运行,突出岗位互控,强化流程控制,形成纪检监察、财务审计与业务处室既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格局。

  三是实行权力公开运行。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对部分服务外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投标,透明服务外包内容、服务外包标准、参加竞标单位等,将服务质量优、信誉过得硬的优质服务单位引入市级机关开展服务保障工作。另外,对内凡牵涉到设备设施更换、物品采购、工程维修改造等全部实行询价、比价采购,严格落实公开采购程序。对3万元以上的采购、改造项目,必须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通过后方能实施。

  四、坚持完善机制,强化“不敢腐”的“高压线”建设

  一是健全廉洁从政制度。从完善领导的自律机制、规范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对特殊岗位的纪律约束三个层面来规范权力的行使,建立了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述职述廉等制度,修改完善《党组议事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18项制度。

  二是完善源头防腐制度。牢牢把握管钱、管物、管人、管采购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服务外包项目监管考核实施办法》等6项制度;重申《管理局机关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修改完善《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在处室层面修订《机关食堂食品和保障物品采购规定》、《基建维修工程立项制度》和各类岗位责任制60多个。

  三是落实惩防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委的实施办法、市委的实施意见,抓好管理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加强党风廉洁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础工作纳入包括政府采购在内的全局工作整体部署,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监督、统一考核;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各处室、基层单位廉政建设工作指导督促,每月、每季、每半年都要重点分析在政府采购等业务工作中党风廉洁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用制度预防风险、减少风险、控制风险,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运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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