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7-26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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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施行后,浙江省制定出台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意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狠抓落实,积极推动《条例》在浙江落地生根。

  一、完善配套法规制度。把完善配套法规制度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一是完善配套地方立法。2015年,省政府制定了《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2016年,杭州市政府和宁波市政府出台了配套规章《杭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和《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办法》。通过制定配套规章,细化了上位法规定,固化了实践中一些成熟的做法,以此为契机厘清了部分事权边界,进一步完善了统一集中管理体制。二是完善配套制度规定。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制定了《浙江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实施办法》《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浙江省省直机关会议活动管理规定(试行)》,联合印发了《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营用房统一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省财政厅制定了《省级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围绕会议、培训、差旅、因公出国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经费管理规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先后制定了《浙江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浙江省行政中心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办法》《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向社会力量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意见》《浙江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租赁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房屋、土地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等。截至目前,制定发布的现行有效制度97个,全省市县两级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共有各类制度规定675项,基本实现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按章办事。

  二、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把健全管理体制机制作为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抓手。一是机构职能进一步健全。由“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增加了4个内设机构和相应人员编制。各市县局也相应更名,部分未设置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县、区都挂牌成立,全省11个市和89个县(市、区)已全部成立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同程度调整工作职能、充实编制数量、增加内设机构、调整下属单位,更好地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二是“集中统一”管理格局初步形成。实施办公用房“五统一”管理,新建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中心,加快建设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统一权属登记、统一调配管理、统一规范使用、统一维修改造、统一规划建设。全省大部分地区已完成办公用房清查和权属登记,会同财政部门开展资产移交调账。机关部门经营用房管理基本脱钩,完成省直单位所属培训中心、招待所、宾馆饭店等62家经营实体划转脱钩或注销,组建了浙勤集团统一接收、经营和管理。探索公车改革后公务出行“四个一”(公务保障一标准、省级中心一平台、省市县共建一张网、统一核算一本账)保障方式。

  三、依法规范业务工作。坚持依法履职,严格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依法保障、依法经营。一是完善依法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重大基本建设项目、重大经营项目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建立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重大合同审查备案制度。二是规范购买服务行为。建立了政府购买机关后勤服务制度,明确了购买机关后勤服务的项目范围和标准要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机关后勤服务市场,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目前全省年购买额已达2亿元。三是探索后勤服务标准化。在嘉兴市机关事务系统开展了标准化工作试点,开展机关事务标准体系研究,启动了餐务服务、办公区域保洁和绿化等三个领域服务标准的制定工作。四是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外派监事会制度,成立酒店和房地产行业两个外派监事会,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财务监督。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涉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五是规范节能管理工作。健全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体系,制定了监督、评估、反馈等办法。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制度标准服务、节能技术创新、社会节能宣传,60%的省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等指标继续下降,机关部门和机关干部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系统行业建设。贯彻《条例》赋予的“指导下级”职责,上下脱节、各自为政的状况大为改观。一是健全行业联络交流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会议,每年举办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建立省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市县局和直属单位制度。二是加强全系统工作谋划。制定了《关于“十三五”时期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总要求和重点目标任务,指导和推动市县管理局对五年工作作出谋划和安排。三是开展机关事务理论研究。建立机关事务政策调研制度,每年围绕机关事务工作难点和热点,在全省系统部署开展政策调研,形成调研成果,为决策提供参考。成立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联合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深度理论研究。《对照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推进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改革发展》课题报告获2017年全国机关事务系统一等奖。四是强化工作考核。根据省政府《实施意见》规定,制定出台考核办法,每年对设区市的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以考评示范引领、倒逼工作、推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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