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主线 突出重点 统筹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7-29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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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下,江苏省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提升站位,强化责任,转变作风,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七个统一”为抓手,项目化推进、工程化实施、扁平化管理,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围绕“一条主线”

  围绕“推行办公用房全生命周期管理”这一主线,积极转变思路,加强顶层设计,超前谋划、统筹推进,自上而下形成了“应该做、早该做、必须做”的思想共识,为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创造有利条件。一方面,聚焦主线导向。抓住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的关键环节和核心问题,利用严控配置“入口”,多渠道创新处置“出口”,把权属登记、规划建设、维修管理、调配使用、处置利用、物业服务、经费管理“七个统一”植入办公用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办公用房集中统管体系,促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全要素、全过程、全覆盖。另一方面,强化主线支撑。以“站位高、思路宽”为要求,对配套制度的总体构想、整体框架、环节设置等进行方向性研究,确保制度高于管理、先于工作;以“管什么、怎么管”为要求,对配套制度的范围、内容、目标、流程等进行结构性研究,确保制度设计严密、逻辑合理、链条完整;以“管用、务实、有效”为要求,对配套制度的均衡配置、集约管理、实际路径、具体细节等进行针对性研究,确保制度能落地、可操作、易执行。同时,注重做好配套制度“下文”,同步推进配套制度“1+X”配套性操作流程图、审批程序表等工作,做到配置“入口”有管理、处置“出口”有约束,构建内容全面、形式规范、权责清晰的办公用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体系,为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二、突出“两个重点”

  (一)提升管理效率。以提升办公用房管理效率为出发点,分类施策、梯次推进,积极稳妥做好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七个统一”集中管理。一是推进权属登记。聚焦权属登记突出问题,围绕机关房产权属情况、房产类别、使用情况等方面,把226处、近83万平方米机关房产细分为办公用房15类、住宅7类、商铺7类,落实任务分解,设定“路线图”,倒排“时间表”,切实做到“一房一议、一房一策、一房一档”,逐项研究探讨,逐一拿出方案,采取具体行动。二是依规备案房产。确因历史原因、资料缺失、权属不清或存在纠纷等问题,无法办理权属登记、变更的机关房产,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权属备案。由市财政、不动产中心等权威部门对机关房产进行确权,经社会公示后以规范性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对相关房产进行备案,同步录入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资产账与实物账相统一。纳入备案的房产,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各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出租出借或处置。三是盘活存量房产。在保障正常办公需求的情况下,对机关房产进行整合盘活、有效管理。对于闲置的机关房产统一公开招租,盘活存量资产;对于陈年失修、地段不佳,且已不具备办公功能的部分老旧房产,进行出售处置;对于各个部门老干部活动中心等用房,统筹调剂利用,优化资源配置;利用党政机关机构改革等契机,对部分办公用房进行统筹调配、科学整合,进一步提升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水平。

  (二)规范使用行为。以规范办公用房使用行为为落脚点,区分层次、聚焦问题,由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负责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健全办公用房常态化督查机制。督查内容突出“两层次”。一是党政机关,重点查擅自变更或不配合权属登记、机构撤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腾退原办公用房等七个方面;二是领导干部,重点查超规定面积标准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在多部门兼职未经批准占用使用多处办公用房、已办理退休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腾退办公用房等四个方面。督查方式做到“三检查”。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于每年政府考核前1个月完成,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结合上级专项检查、整改落实“回头看”及使用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等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某些系统内问题较为普遍的党政机关及其下属单位等开展重点检查。同时,畅通社会参与监督渠道,对12345举报、群众反映、网络舆论、媒体曝光等线索,揪住不放,一查到底。对确定的违规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以督查落实规范使用行为,推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融合“三化建设”

  (一)融合法治化建设。坚持把办公用房集中统管法治化建设放在现代化治理中来考量,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以法治意识思考集中统管、以法治方式深化集中统管,先后研究出台《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构建了依法管理、依规使用、依制保障的办公用房集中统管法制体系。同时,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快推进我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管理工作,研究起草《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管理办法》,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市编办、发改、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办公用房使用权证的适用范围、法律效力及合理性评估等进行专题会商,以法治手段、从法的层面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融合信息化建设。坚持把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放到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中来考量,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办公用房集中统管信息化建设融合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重点打造“三大系统”:一是电子档案系统。创新集中统管模式,促进“互联网+”深度融入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及时收集办公用房权属、建设、维修等原始档案,并同步录入办公用房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做到“一房一档、一房一账”,确保办公用房档案管理信息化、电子化、无纸化。二是智能图文系统。推进办公用房图文信息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对办公用房的地理信息、建筑信息、人员信息和使用信息实行跟踪管理、动态监控。目前,已完成市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等四大集中办公区域办公用房8万余条相关信息录入工作,可随时检索各使用单位办公用房分布及使用情况,自动计算并呈现有无超标现象,办公用房信息化管理格局初步形成。三是网上办理系统。着眼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新要求,积极探索大数据条件下的办公用房管理工作,不断推动信息管理手段创新,发挥网络技术的乘数效应,努力搭建融“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审批、网上办理”为一体的办公用房管理服务保障信息化平台,实现办公用房管理数据共享、资源统筹、监管到位,推动办公用房集中统管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三)融合标准化建设。坚持把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放到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中来考量,发挥标准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中的规范、调节、约束和控制功能。一方面,发挥标准规范引领功能,以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提升实效为导向,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研究谋划,统筹整合资源,把标准化的理念、方法和手段融入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全过程,始终绷紧标准之弦,抓住标准之要,形成共抓共推共识,构建办公用房“七个统一”标准体系。另一方面,牢固树立没有标准化就没有现代机关事务的理念,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把办公用房标准化建设与机关运行经费、资产、服务和能源资源管理等有机统一,完善办公用房集中统管机制体系,构建手段多样、结构优化的科学标准体系,努力在规范机关运行、提升服务保障质量、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四、实现“四方联动”

  着眼新时代办公用房管理的新要求,建立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抓总、各辖市(区)同步推进、各部门密切沟通协同、各使用单位积极配合的四方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内外互动的良好态势。一是领导小组抓总。成立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议事机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及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等为成员单位,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抓总,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统筹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管工作。二是辖市(区)跟进。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指导辖市(区)同步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根据工作进度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工作中的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建立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相互协调、运行高效的市、辖市(区)两级办公用房集中统管模式,不断提升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办公用房调剂水平。三是职能部门协同。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加强“三个对接”,即加强与税务财政部门对接,对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变更中产生的契税、土地增值税和房屋增值税,涉及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明确税费减免政策及支出途径;加强与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对接,对办公用房权属变更手续办理等进行沟通,开辟办公用房权属变更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接,就配套制度建设、不动产权证补办等方面,争取发改、财政、国土、规划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支持。四是使用单位配合。严格办公用房集中统管责任落实,要求使用单位承担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中的责任、权利、义务,配合做好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变更等相关工作,积极履行办公用房权属登记、物业服务等相关职能,凝聚起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无穷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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