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五个关系”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7-31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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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标准认同,以正确处理“五个关系”为导向,坚持把标准贯穿于机关事务工作全过程,不断开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处理好“高与低”的关系

  对于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高低目标,应该突破常规认识,打破思想禁锢,用逆向思维来思考和定位。具体来讲,“高目标”就是靶心向内,侧重于内部管理制度的标准体系形成,最终实现运用标准化的理念、原理、方法、手段对机关事务工作进行流程再造、实践提升、科学规范。“低目标”就是靶面向外,在实现“高目标”的基础上,把握标准化工作内涵,遵循标准化工作规律,通过不断实践、不断打磨、不断修正、不断完善,循序渐进且量力而行地建设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地方标准,切不可急功近利、好高骛远,为了标准而做标准、求标准、创标准。当跳出标准看标准时,我们看重“高目标”,因为这样的标准体系既管当下、又管长远,既管常态、又管长效,充分体现了标准和机关事务的深度切合,发挥了标准化在机关事务工作中的规范、调节、约束、控制功能,起到了管标管本、治标治本的作用。相对于“高目标”,我们也看重“低目标”,积极探索建立“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各类各级标准,努力形成“高低融合、管服协调、量质平衡”的标准体系,进而从更高层次上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二、处理好“点与面“的关系

  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是多方面相互联系、多方位发展变化的一项系统工程。我们运用系统性思维统筹谋划,以“一化带五化、五化促一化”为导向,聚焦主要方面、抓住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着力推动“五个标准化+”,构建“以点带面、多面成型”的机关事务管理服务标准体系。一是“标准化+职能科学化”,进一步理清理顺机关事务职能边界,突显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方面的管理职能,实现机关事务标准化全领域全覆盖。二是“标准化+治理法治化”,健全完善基于法律法规框架下、具有地方特色的机关事务工作制度规范,制定出台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的工作流程,构建融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于一体的标准化法治化体系。三是“标准化+手段信息化”,大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云技术在现代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应用,用标准化的理念、方法、路径来提升机关事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四是“标准化+服务市场化”,对安保、会务、保洁、餐饮、绿化及设施设备管理等市场化服务,进行全要素流程再造,提升市场化服务品质。五是“标准化+队伍职业化”,建设一支标准化意识强,熟悉标准制定规则、掌握行业发展动态、信息技术过硬的人才队伍,提升机关事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

  三、处理好“量与质”的关系

  在很多情况下,我们对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评价,采用的大多是数量语言,比如,标准多少条,手册多少本,成果多少条,汇报多少次,字数多少万等。我们应该把它改变为质量语言,比如,撰写了什么标准,提出了什么方法,解决了什么问题,弥补了什么不足,起到了什么效果等。这种语言的改变,其实质是观念的转变,是对“量与质”关系的新认识,更是对标准化工作基本规律的把握。一方面,“轻”标准数量,坚持把多多益善与宁缺勿滥辩证地统一起来,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既考虑到实际需要,又考虑到可操作性,做到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出台一个成功一个。另一方面,“重”标准质量,坚持把学习借鉴与自主创新有机地结合起来,既加强与专业机构的专业合作,又履行标准化工作主体责任,立足自身实际探索标准外延,促进标准化工作落地实用,形成高标准的标准、高质量的标准。事实也证明,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要坚持以“数量服从质量、质量服从实效”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标准认同,强化质量意识,走出数量误区,才能克服忽视质量而盲目追求数量的倾向,着力构建“量质同效、量质平衡、量质融合”的标准化体系。

  四、处理好“建与用”的关系

  一是以建促用。统筹安排机关事务各类标准布局与优先次序,做好机关事务标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分类分项分步制定符合工作需要、可操作性强、科学规范的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充分发挥标准的强制性作用,运用任务分解、工作评价、质量考核等手段,通过亲自抓、主动抓、合力抓等途径,推动标准的宣传推广应用落到实处,切忌将标准束之高阁。二是边建边用。每项标准的研究、制定、出台,围绕“用”这个维度,聚焦“谁来用、在哪用、怎么用”问题,建立一个实践一个,建立一个推广一个,做到边建边用、边修边改,提升标准体系的适用性、可操作性,促进标准管用、实用、好用。三是建用结合。建标的过程就是用标的过程。不能搞成建用脱节、建用“两张皮”。充分考虑到标准规律、人力成本、支撑条件等因素,集大家智慧、聚大众才识,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出力”的格局,推动标准工作建用结合、建用并行。可见,“建标”与“用标”同处于一个动态变化的系统过程,需要系统谋划、系统考量、系统推进。

  五、处理好“上与下”的关系

  “上”有规划,“下”有规避,标准化工作就会举步维艰;“上”有要求,“下”有行动,标准化工作方能“大步流星”。言下之意,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重在转变观念,贵在坚持不懈,成在上下联动。一方面,吃透“上”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管局、省管局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机关事务标准化发展规划(2018—2020年)》精神,始终把精力聚焦到标准化工作上来,把物力投放到标准化工作上来,把财力引流到标准化工作上来,将标准化建设根植于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全过程,贯穿于国有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全领域,确保“上”情落到基层实处。另一方面,做实“下”文。着眼于常州市机关事务工作实际,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充分调动各级资源和各方力量,围绕“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打通“中梗阻、下梗阻”两路经脉,聚焦“市本级、辖市(区)、局属单位”三个层面,推动“管理职能、管理模式、管理队伍、管理体制”四大转型,在领导本级与指导下级中,切实履行标准化工作主体责任,集全局之智、举全局之力,促成共建共享、互通互融的标准化工作格局,开拓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常州路径”,探索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常州经验”,形成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常州特色”,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江苏省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恽淇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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