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党政机关门面房管理新路径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7-31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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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机关门面房是机关经营性房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地区差异,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各地都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模式。自2017年起,滁州市机关门面房全部交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管理。通过明确主体责任、强化约束机制、加大合同监管等方式,将门面房的统一管理和动态监管有机结合,提高了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逐步实现了经营性房产的高效规范使用,为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制度先行,实行统一管理

  过去,滁州市机关门面房一直由各单位自行管理,不同程度存在着招标方式不同、租金收缴困难、监管存在盲区等风险隐患问题。2017年滁州市开展门面房管理专项调研,就现行管理体制上存在的实际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专题报告。时任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出:门面房管理有关问题,必须重视,否则既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又容易滋生腐败。要求成立专门组织,通过行政、司法、纪律等各种手段,把历史问题处理掉,把后续管理规范起来。

  为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依法加强门面房管理,滁州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门面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研究制订了门面房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门面房管理工作专题汇报,高位推进门面房管理工作。

  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出台了《滁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门面房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明确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门面房的定义,管理主体和管理范围、出租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内容。按照“分类管理、公开高效”原则,突破现有管理模式,创新提出了市直机关和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门面房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管理。各开发区管委会门面房由所属园区自行管理,市属高校门面房由所在学院自行管理;强调由一个单位主管、一套标准执行、一份制式合同约束、一个信息平台监管,提高了管理效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建立完善门面房管理办法,明确了各相关责任主体,进一步解决了门面房交给谁来管、用什么来管、怎么去管以及如何监督检查等实际问题,为门面房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实行精准管理

  门面房实行统一管理前,必须提前谋划、理清思路,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不留尾巴”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二是“不搞一刀切”分步分类做好移交工作;三是“不当甩手掌柜”,持续抓好后续招标管理等工作。

  (一)深入摸底排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8年上半年,滁州市结合省委巡视工作要求,抓住契机开展门面房专项调查,全面摸清底数。针对市直单位近5年来门面房资产、招租方式以及租金收缴等情况摸排后,核实登记门面房623处,面积29.4万平方米。重点核查房租收缴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针对39家市直单位租金欠缴和非税管理等问题,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会同市财政局制订了专项整改方案,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监督落实。根据门面房租赁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催缴租金、化解纠纷。对一些遗留时间长、矛盾纠纷多的“老大难”问题,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调度,强化主体单位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对不能完成的严肃问责,加强纪律约束。同时采取司法途径,依法依规处理矛盾纠纷。例如,原市公积金中心门面房存在长期遗留的老承租户、二房东等问题。督促主管单位通过法院司法手段,强制收回并收齐租金,效果明显。通过开展门面房租金专项整改工作,市直单位门面房历年欠缴租金全额收缴并上缴非税,真正做到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注重分类实施,有序开展门面房移交工作。机关事务管理处按照分类实施、重点突破、深入推进的办法,坚持“三个统一”,稳步推进机关门面房移交工作,逐步实现市直机关门面房的规范集中统一管理。一是统一权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开展了市级机关门面房产权登记情况进行统一权属登记工作。所有权属证明交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统一保管。二是统一流程,认真研究制定了《门面房管理过渡期工作流程》,明确了市直单位门面房管理权移交接过渡期的相关工作流程,重点对移交工作和租赁工作进行从严把关、从严审核。三是统一标准,针对房产不同的产权形式(有证、无证、存纠纷等)、管理模式(自管、委托第三方等),采取分类推进的办法,明确各责任单位主体责任,要求完善手续,做好移交前各项准备。对“两证齐全”,没有合同纠纷或其它争议的门面房,原主管单位出具租赁合同以及房租的非税收入上缴凭证,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进行管理权移交;对“两证不全”或“缺一”的门面房,要求补齐手续再行移交(如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手续的,由原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另行研究);对存在合同纠纷或其它争议的门面房,要求原主管单位通过法律途径将矛盾问题化解后,再行移交。

  (三)实行动态监管,规范门面房使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公开招标程序。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招标代理公司,在市公共资源管理平台进行公开招租。招租工作由机关事务管理处负责,财政、审计参与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对在规定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买人的门面房,经市政府同意后,可以在不低于评估价百分之九十的范围内设定新的招租底价,最大限度避免资产闲置,最大限度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二是落实动态巡查管理制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处确定专人对机关门面房实行定期巡查。对尚未招租或者正在招租的门面房,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对已出租门面房,监督承租人依法合规经营,重点检查门面房租赁合同约定执行情况,杜绝“二房东”问题,禁止承租人进行未经批准的装修、改造,确保国有资产完整。同时负责收集承租人相关意见建议,指导做好“门前三包”以及文明创建等有关工作。

  三、运用信息技术,实现科学管理

  借鉴公务用车管理“一张网”模式,滁州市探索搭建“互联网+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其中重点是办公用房和经营性房产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通过信息手段,对门面房维修申报、使用变更、租金收缴、到期提醒等多项服务内容进行模块设计、科学分类,简化申报审批、优化数据分析等功能,实现了资产管理工作逐渐从繁到简,从难到易。

  一是通过“数据+图形”,资产情况更清晰,将门面房房产数据(包括地点、楼层、面积、租赁合同、租金收缴、承租人信息情况等)全部录入平台,并根据市直门面房分布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利用定位系统,把数据与平面图相结合,使房产使用情况一目了然。

  二是采取“维护+公示”,日常管理更透明,安排专人负责,对门面房相关数据进行动态维护,确保数据及时更新。同时,为确保门面房管理的公开透明,相关招租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实时公示,以公开促公平、以公正促廉洁,进一步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全力杜绝门面房租赁过程的廉政风险。

  三是注重“流程+优化”,管理手段更智能。根据经营性房产的招租程序,打造了“到期提醒”功能,对即将到期的门面房,提前三个月提醒承租人和管理单位,提前做好腾空和招租准备。增加了“维修申请”模块,从申请到审批全部上网,申请人直接在系统里申请使用或维修,审批人直接在网上进行审核批准,维修数据全部留存在云服务器,既透明公开,又智能高效。设置了“数据分析”功能,对门面房历年租金、维修费用等情况进行智能对比分析,为国有资产合理利用、高效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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