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耗油定额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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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件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国管资〔200928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耗油

定额标准(试行)》的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节油工作,推进节能减排,降低车辆运行成本,我们参照各种车辆出厂规定的耗油标准,并通过实际测算,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耗油定额标准(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执行情况分别报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备案。

二○○九年一月七日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耗油

定额标准(试行)

 

一、为进一步加强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节油工作,推进节能减排,降低车辆运行成本,制定本标准。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主要车型耗油定额标准:

序 号

车辆类型

定额标准(升/百公里)

1

奥迪FV7241

13.7

2

奥迪A6L2.4

13.9

3

奥迪FV7201

12.7

4

奥迪A6L1.8T

12.5

5

别克系列

14.0

6

帕萨特系列

13.0

7

蒙迪欧型

12.7

8

中华尊驰型

12.5

9

奇瑞东方之子型

11.9

10

红旗奔腾型

11.5

11

奥迪100系列

13.1

12

奥迪200系列

13.2

13

桑塔纳系列

12.0

14

汇众旅行车

14.6

15

金杯旅行车

13.6

16

柯斯达旅行车

19.7

三、本标准中未列入的车型,各部门、各单位可参照车辆出厂规定的耗油标准,结合车辆实际耗油情况,自行规定。

四、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本标准,加强单车核算和耗油统计,建立健全耗油公示制度和奖惩制度。

五、请各部门、各单位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切实把公务用车节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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