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的通知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6-03-15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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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使用备案表的通知

国机房改〔201674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中央国家机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使用备案效率,结合有关单位对维修资金备案工作的反馈意见,经研究,对《关于改革中央国家机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国机房改〔2014169号)中“附件3:中央国家机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格式进行了相应调整。各单位进行维修资金备案时应提交新的备案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表

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       

20163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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