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务部门,各在京中央企业财务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财会〔2015〕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司将向财政部推荐2015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一级主管单位按照《通知》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和程序,采取适当方式推荐不超过1名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并于2015年7月26日前将候选人《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至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会计处。所有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材料可报送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至ggjkjc@163.com。逾期不报视同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二、我司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资格、事迹材料等进行审查、评选,从中遴选出1名候选人,在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http://www.ggj.gov.cn/kjw/)公示无异议后,向财政部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及相关材料。
三、评选要求及其他事宜,请参看《通知》。《通知》可登陆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网(点击此处进入)下载。
四、联系方式:
国管局财务管理司会计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邮政编码:100017
联系人:张丽华 柯思宇
联系电话:010-83084607 010-63096439(传真)
电子邮箱:ggjkjc@163.com
国管局财务管理司
201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