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星凯,男,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财务部财务总监,2015年通过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2016年10月通过我局高会评审,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经我办核实,该同志此前存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报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评审资格,并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参加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已通过评审的,收回其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一)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的;(二)提交虚假申报材料的;(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四)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的”,拟取消宋星凯同志高级会计师资格。
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国管局高评委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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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高评委办公室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