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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辟国管局工作的齐燕铭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1年10月10日    来源:

     白 振 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齐燕铭同志任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政务院副秘书长兼秘书厅主任政务院代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兼总理办公室主任、国务院代秘书长、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等职。作为周恩来总理的得力助手,燕铭同志的工作范围是极其广泛的。除了处理政务、协调统战、知识分子工作、参与首都基本建设等项工作之外,他还长期分管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工作。他是新中国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奠基人之一。他与党外民主人士密切合作,鼎力支持第一任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余心清的工作。他对国管局的方针任务、工作原则、机构设置、思想作风、规章制度、工作方法、国家领导人和高级民主人士的生活服务和安全警卫、交际接待、宴会庆典、社会事务,特别是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改革创新等都做过大量工作。为保障政府机关工作和国家事务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一、 创建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1950年11月5日,燕铭同志向周恩来总理并毛泽东主席报告说:“一年以来的经验,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除布置开会与招待外国使节之外,没有专门的业务。为了精简起见,拟将办公厅的机构撤销,除原已任命的主任、副主任名义暂行保留外,典礼局长仍由余心清兼任,秘书处长梁蔼然可调政务院工作,秘书处长的名义仍保留,遇有属于政府委员会与办公厅的公文出入,仍由他兼管。所有政府委员会开会及宴会典礼等项工作完全由政务院负责办理(过去因政府办公厅人少遇事也是要政务院协助)。这样人力可大大精简,工作也不至误事,尤其最近办公厅拟迁出南海搬到政务院一起办公,为了住房的节省,这一改变尤有必要(否则即住不下),请予批准。”毛泽东主席、周恩来总理当即批准。

12月8日,政务院第六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成立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政务院管理局或管理局),任命余心清为局长,辛志超、周子健为副局长。政务院秘书长会议决定,由燕铭同志分管管理局的工作。

1951年1月6日,政务院管理局在北京饭店召开成立大会,燕铭同志到会讲话。着重强调了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性。他说:“管理局的工作,总括一句话就是事务工作。管理局的同志是在为全国最高决策机关服务,为毛主席服务,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服务,也是为全国人民服务。这是光荣的事业,同志们要小心谨慎地去担负和完成自己的任务,不愿做事务工作的思想是错误的。要不断总结过去的经验,建立各种制度,克服责任不分明的现象。

7月26日,政务院根据燕铭同志的建议,经全国秘书长会议讨论后,发出《关于各级政府机关秘书长和不设秘书长的办公厅的工作任务和秘书工作机构的决定》,规定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掌管机关事务工作,条件许可时可把秘书业务、研究工作、机关事务工作划分开来,并以政务院文件形式,确定了政务工作与机关事务工作可以分开的原则。

二 、扩大业务范围 组建中央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1953年9月,政务院决定政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改名为中央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并经政务院领导批准。方仲如任局长、余心清、申伯纯、刘墉如、张效曾任副局长。在方仲如局长未到任之前,由齐燕铭副秘书长主持工作。

11月3日,余心清副局长主持召开管理局扩大业务范围、改变名称后的第一次全体干部大会。燕铭同志作了报告,他说:(一)由于工作的需要,中财委的部分机构合并到管理局,管理局机构进一步扩大,改名为中央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由管政务院机关3000人的事务扩大到管中央一级机关11万6千人的财务、房管等工作。今后不但要管中央一级机关的财务,而且要管各大行政区一级的财务。(二)管理局扩大业务范围、改变名称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加上四年来的工作经验和今后的任务决定下来的。一是为了更好地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二是中央级机关的事务工作一直未有一个统一的领导机构,财务方面一直由财政部管理,也影响了财政部更好地去管理全国财政。因此,由管理局统一管理掌握机关财务与事务是十分必要的;三要正确认识“事务”工作。在这一变动时期,同志们肯定是有思想波动的,有的是过去的想法现在表面化了,有的是在互相影响下受了些波动。

“事务”这两个字大家一听就可怕,好像事务工作就是事务主义。其实,整个国家就是事务管理,就是组织管理,只是有的是组织人的,有的是组织物质的。在工作尚未确定下来时,一些人产生过渡思想和要走的思想是不对的,任何工作都有一个逐步开展的过程。最后,燕铭同志强调要做好党的工作,加强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团结全体人员共同做好过渡时期的工作,顺利接管新的业务。

1954年1月初,经中央批准,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党组。书记齐燕铭,成员:申伯纯(副局长)、刘墉如(副局长)、张效曾(副局长)。

1月初,燕铭同志向习仲勋秘书长并周恩来总理、邓小平副总理报告管理局机关迁入朝内大街一一七号(原中财委驻地)的情况。报告说,政务院管理局自宣布改组并由中南海迁出至今已两个月。全部机构已安排完毕,各处工作均已就绪,目前实有人数3595人。

1月13日,燕铭同志主持召开管理局局务会议,研究提出中央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方针任务和工作原则:一、方针任务:负责管理中央以及各机关需要和可能统一管理的机关事务,并协助各机关研究机关事务工作,交流经验,健全制度,逐步提高工作质量,以贯彻精简节约,克服分散浪费,保证各机关的业务需要和工作人员的物质生活。二、具体工作:(一)中央一级(包括大区)政府机关、党派、团体的行政财务事项。(二)中央一级政府机关、党派、团体公用房屋的管理事项。(三)中央一级典礼、集会的招待布置、警卫等事项。(四)中央一级各机关各级负责人的生活福利事项。(五)中央一级机关事务工作的研究改进事项。(六)其他机关事务及临时交办事项。三、工作原则:(一)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二)教育工作人员加强服务观念,克服遇事推拖敷衍不负责的官僚主义作风。(三)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克服杂乱无章的事务主义现象。(四)克服保守思想遇事不推诿,将可能担负的工作勇敢地担负起来,但也要避免急躁冒进。(五)厉行节约,防止铺张浪费。(六)对于带有企业性质的(如饭店等)事务的管理,要以精打细算的企业经营管理方法去完成政治性极大的招待任务。既反对完成任务不息工本的供给制思想,也要反对单纯营利、妨害政治任务的倾向。

3月26日,燕铭同志主持召开管理局科级以上干部会议,传达习仲勋秘书长对管理局工作的指示。

 鉴于在检查工作的过程中对管理局提出了一些意见,习仲勋秘书长指示:“管理局成立以来做了很多工作,也有一定成绩。但在工作中缺乏政治领导,因而工作上业务范围不够明确,产生忙乱被动现象,形成事务主义。今后国家事务日益发展,工作效率必须提高。如仅按过去的老经验办事是不行的,是完不成今后工作任务的。”

燕铭同志对如何贯彻习秘书长的指示,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一、要把业务与政治结合起来。事务工作要体现为政治服务,不能搞成为事务而事务。如不从政治出发,就会变成就事论事,按照老经验办事。二、要以国家的地位去做工作。做事不能小气,要有国家气魄,要以物质的保证去完成国家的政治任务。管理局工作范围不明确,工作没有做好,是由于在这个问题上不明确,没有了解工作的基本性质,以至在接受任务时常有盲目性,缺乏预见性。三、要订出工作的细则。因为没有工作细则,每次工作来了,都是领导亲自动手,不能发挥下面同志的作用,往往陷于事务主义的泥坑,使工作不能发展,干部不能提高。四、要总结经验,找出规律,订出计划。要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和将来发展的需要,确定出工作范围。要把机关事务工作集中起来管理,以减少其他部门的事务工作。但不能盲目冒失,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最后,燕铭同志说,我们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还没有认识到机关事务工作的基本规律,没有从国家事业发展去考虑问题,以致工作十分被动。希望各单位根据习秘书长指示的精神,进行讨论,研究它是否打中了我们工作的要害,是否是我们工作中存在的缺点,然后提出今后工作方案。

4月19日,管理局根据习仲勋秘书长的指示,在燕铭同志的亲自主持下,经过领导层多次开会讨论,提出《关于过去工作基本情况及改进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报告》从有关国家体制的典礼、集会、招待等工作;政务院机关事务工作;中央一级各机关行政经费工作、公用房屋管理工作、招待工作、生活福利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等七个方面进行了详细地分析,提出“凡是集中起来管理好的,或者集中管可以节省的,都应该集中管起来”的建议方案,并提出将管理局改为机关事务管理总署或机关事务管理部的建议。

三 、提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地位和作用

1954年10月31日,周恩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设立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列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于11月8日经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届人大常委二次会议批准国管局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领导人的生活服务和安全警卫工作;负责中央一级行政经费管理和有关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交办的大型会议的总务工作,以及上级、同级领导和其他人员的生活接待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单位的办公和附属用房及宿舍的管理、基建、调配、修缮工作;负责机关所需汽车的管理、分配、调拨等工作。

11月18日,燕铭同志以国务院副秘书长、国管局分党组书记名义主持召开国管局第一次局务(扩大)会议,先由刘墉如局长宣布了经国务院秘书长批准的国管局内设机构及人事安排。燕铭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他说,国务院成立后。国管局的机构基本不动,只个别有些调整。现在已决定由刘墉如同志任局长(余心清同志已任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典礼局局长),申伯纯同志为第一副局长,张效曾同志为副局长。国管局的工作是有成绩的,但还没有能完全符合领导上的要求。领导上的要求是要国管局将中央一级各单位的行政事务工作能集中管理的都集中管理起来。这样做,不仅可以节省国家经费开支,更重要的是符合社会主义的管理原则。因此,要从政治出发,全面考虑管理工作。过去工作做不好,主要是方法不好,以事务主义办事务,所以愈办愈复杂,缺乏条理。事情不怕多,不怕繁,关键是好好地总结经验,建立制度,使之能逐步走向条理化。他强调指出,国管局的工作不应只面对中央一级,还应进一步面对全国各省、市。并且应做到主动地为各机关服务,主动地提出问题,研究问题。

1955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实行工资制和改行货币工资制的命令》,附发《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住用公家宿舍收租暂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宿舍使用公家家具收租暂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宿舍水电收费暂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宿舍取暖补贴暂行办法中央国家机关托儿所的收费暂行办法。这五个《暂行办法》是在燕铭同志主持下,由国管局负责起草的。从此,在中央国家机关开始了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机关事务工作的改革。

1956年1月14日,刘墉如局长主持召开局务会议。 传达燕铭同志对国管局的业务范围、管理方针和管理方法的三点意见:

一、国管局管什么:中央行政经费管理工作是有成绩的。今后仍应继续掌管;交际招待工作也是不可缺少的;服务处管理的高级干部宿舍工作,在供给方面要达到划清公私、家务自理。尚有一定困难,要创造条件逐步过渡。在过渡期间不仅要继续管理,而且要管理好。基本建设审核处的业务照国务院规定办理。

二、管理方针:本着办好事情而又节约钱的原则制定一些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工作水平。为了总结经验,可以有重点地对中央机关事务工作进行检查,并在国管局所属单位试行,创造经验,以起示范作用。其他如中央颁布的工资标准和工作人员生活待遇问题,也可以提供意见。有关全国性的问题,如交际招待工作也可考虑统一办理。

三、管理方法:对中央机关事务工作,要了解情况,研究问题,有重点地进行检查;要制定一些有关机关事务生活管理制度,供国家机关作为管理好这一工作的准则。交际招待工作,可以考虑把中央机关对国内外宾客的招待工作统一组织和管理起来(政府性外宾的招待,外交部设有专职机构,例外)。国管局今后的工作,应着重提高质量,不在人多。局长要带领处长钻业务,亲自动手,亲自去做,发动大家,把事情都抓在自己手里或者都推出去的做法是不对的。

3月3日,国管局高登榜局长(刘墉如同志已调任财政部副部长)向国务院秘书长报送《关于国家机关事务工作改革方向的报告》。

燕铭同志批示:这一报告所提出的问题,在国管局内部经过许多研究,其中有些细节虽然还值得考虑,但已提出了一个方向问题,是否可以同城市服务部的工作同时考虑。习仲勋秘书长批示:这个方向是正确的,但马上全面实行,则牵动很大,可由国管局约集有关方面再细斟酌。市管什么?机关管什么?市服务机关不可能什么都管,也不应该成为一个大“托拉斯”。请具体研究提出在北京的试点方案。另可将现在北京市机关在这方面的情况加以详细地调查了解,找出主客观原因,分步骤地改进。目前重点应放在这方面研究。

国管局的报告,在指出机关事务工作存在的弊端后,指出机关事务工作必须逐步加以改革,改革的方向是把机关事务部门缩小,只管与机关办公直接有关的事务。属于工作人员食、住、行等生活福利方面的问题,逐步由所在城市的社会服务部门去统一筹划、办理。应该明确“为机关服务”是市政部门工作的一部分。在管理方法上应该改变目前带有供给制性质的制度,实行企业经营方法。同时,逐步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在收费标准上照顾到机关工作人员的现有工资水平。

1957年3月27日,总理秘书顾明电话:有一事,总理让告燕铭同志处理。总理此次去杭州(指3月20日至23日,周总理陪同捷克斯洛伐克总理西罗基到杭州访问),所有房子、汽车当地都不收费,经总理指示后,才收费。据说,凡中央负责同志经常去的地方如杭州、上海、广州、武汉等城市都设有内部招待所,对住在这里的人所用房子、汽车等都不收费。只杭州一地全年用于这方面的的开支即达10万元以上。总理指示,要国管局速派人到以上这些城市调查关于这方面的情况。然后以国务院名义发一通知,规定各地不要设内部招待所,所有去的人住房、坐汽车都要收费(包括因公因私)。为了减少国家和每个人的开支,各地应将现在的招待标准适当降低。对外宾和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也应收费。其开支由各招待单位按规定办理。

根据总理的指示,国管局立即派人前往武汉、广州、杭州、上海、沈阳等地调查。6月7日,国务院发布由国管局起草的《关于国家机关各接待单位实行收费的通知》。

1958年6月,国管局根据国务院秘书长的指示,成立各省市自治区驻京联合办事处(简称为联办)。8月16日,经请示燕铭同志同意,确定联办正式的命名,归国管局领导,属机关行政管理机构。要求国管局按照 “全面安排,统一管理,协作配合”的原则进行工作。贯彻协商办事,一视同仁的精神。注意中央与地方之间、省市之间的关系,更好地为各省市自治区政府服务。

7月28、31日,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国大规模造林的指示》精神,燕铭同志主持召开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厅(室)主任会议。研究中央国家机关干部有关经常参加劳动生产的各项计划、组织问题和昌平区绿化造林工作规划。燕铭同志说,北京市提出来1958年下半年荒山造林规划意见,确定分配给中央国家机关在南口乡、长陵乡两处共5万7千亩山地,这块地就给我们了。各机关都要有人长期住在那里,或比较长期住在那里,搞副业,搞工业,搞商业,将来老人还可以在那里养老。

燕铭同志指出,建设国营林场的方针是:以造林为主,结合发展副业各种经营,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发挥潜力,苦战三到五年变穷山为富山。做到坡地梯田化,山地水利化,荒山变花果山,砂地变良田。中央国家机关抓住这两个有着“试验山”意义的山区作为典型,可以研究全国山区建设问题。昌平绿化,不仅美化首都,而且也为机关干部参加长期轮流劳动提供了经常性的场地。使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又可以使中央国家机关在此建设永久性的休养场所。

8月,经燕铭同志批准,成立中央国家机关干部劳动生产办公室,列为国管局的机构编制,受国管局和中央国家机关党委双重领导。劳动生产办公室最初的任务是,负责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体力劳动,农副生产和绿化造林。以后又增加首都民兵师及爱国卫生等十项工作。中央国家机关昌平绿化造林指挥部由该室负责领导。  

1959年1月,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选举刘少奇同志担任国家主席,毛泽东同志不再担任国家主席。4月23日,国管局在起草的195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天安门主席台观礼范围上列出的第一位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以往第一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30日,燕铭同志写报告请示中央书记处书记彭真:“天安门主席台的位次,根据你方才的指示又安排了一下。几个外宾的身份,你和外办张彦同志共同商量的,觉得这样排好一些。这样排了以后毛主席在中间。如你过到大会主席位置后,毛主席左右是27人(共55人)。妥否,请示。”彭真批示:“周、邓、我觉得这样可以”。周恩来总理、邓小平副总理圈阅同意。国管局在以后的国家庆典席次安排工作中,始终贯彻毛泽东主席位置居中这一重要批示。

1960年9月6日,燕铭同志出席国管局烹饪学校成立大会并作重要讲话。他称赞国管局贯彻勤俭办学的方针,利用现有物力举办了我国第一所烹饪学校。

1961年1月25日,国管局鉴于最近北京市郊区一部分人民公社同中央国家机关为了机关副食品生产基地土地问题发生争执的情况,遵照习仲勋副总理和燕铭同志的指示,代中央国家机关党委起草《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副食品基地的土地争执的情况与问题向中央的请示报告》,提出了具体解决办法,妥善处理了这一“与民争地”的问题。

1963年4月5日,国务院代秘书长周荣鑫同志刚刚到任,便听取国管局高登榜局长的工作汇报。他说,燕铭同志是国管局的创始人,他长期领导国管局的工作,做出了很大的成绩。燕铭同志到文化部去了,我们一定要将他的工作精神继承发扬下去。

“文革”中,燕铭同志身受磨难。1975年被解除“监护”后,住在国管局二里沟招待所休养。1978年,他恢复工作,担任五届全国政协秘书长。不久,不幸与世长辞。邓小平、李先念、宋庆龄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首都各界人士近1000余人参加他的追悼会。国管局的同志以沉痛的心情悼念这位新中国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奠基人,会同有关部门,承办了他的治丧工作。

建国前后,我有幸在燕铭同志领导下工作,他任新政协筹备会副秘书长时,我在秘书长办公室工作。他任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时,我在主任办公室工作。以后他领导国管局,我长期在国管局工作。1975年他被解除“监护”,住在二里沟招待所休养,我多次去看望他,交谈至深。1994年我参加编写《国管局大事记》,有机会看到许多有关他的文献资料。1995年我参加中央文献研究室李琦同志主持的《齐燕铭传记》编写工作,全面了解了他生前的业绩和风范。随后,我写了《齐燕铭与国管局》长篇文章,已收入了《齐燕铭纪念文集》,由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本文是这篇文章的缩写,再次表示对他的深切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