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持续深化公务用车管理改革,落实《烟台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单位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部采购配备新能源汽车”要求,应采尽采、应配尽配,选取芝罘区、龙口市等作为试点并在全市推广。目前,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100%,第一批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烟台市几乎未再配备、更新公务用车,车辆存在老化严重等问题。为保证安全便捷高效出行,同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烟台市创新打造“政府牵头主导、国企参与合作、市场化运作管理”公务用车新模式,印发《公车租赁配置试点工作方案》,与有关国有企业签订协议,在配置模式上由购买调整为统一租赁,既满足了公务用车需求,又发挥了社会资本作用、缓解了财政压力,实现“低碳绿色出行、交通费用可控、统一高效监管”的目标。
同时,全市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市直单位200个充电桩正在建设中,各区(市)提速布局,其中莱山区已建成50个充电桩。通过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广大市民绿色出行意识进一步提升,为烟台市创建全国首批绿色出行城市贡献了力量。
(供稿: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