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先行,烟台市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

2023-05-17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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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山东省烟台市举办全市党政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仪式暨芝罘区新能源公务用车交车仪式,现场交付新能源汽车122辆。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倡导绿色公务出行,烟台市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作为全省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任务,实行试点先行,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抓手,形成“立体式、全覆盖”新能源公务用车推广使用格局。

 

烟台市持续深化公务用车管理改革,落实《烟台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按照“党政机关单位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全部采购配备新能源汽车”要求,应采尽采、应配尽配,选取芝罘区、龙口市等作为试点并在全市推广。目前,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率达100%,第一批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烟台市几乎未再配备、更新公务用车,车辆存在老化严重等问题。为保证安全便捷高效出行,同时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烟台市创新打造“政府牵头主导、国企参与合作、市场化运作管理”公务用车新模式,印发《公车租赁配置试点工作方案》,与有关国有企业签订协议,在配置模式上由购买调整为统一租赁,既满足了公务用车需求,又发挥了社会资本作用、缓解了财政压力,实现“低碳绿色出行、交通费用可控、统一高效监管”的目标。

同时,全市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市直单位200个充电桩正在建设中,各区(市)提速布局,其中莱山区已建成50个充电桩。通过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广大市民绿色出行意识进一步提升,为烟台市创建全国首批绿色出行城市贡献了力量。

(供稿: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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