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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等4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示范力度,近日,国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46个重点城市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城市组织遴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旨在充分发挥先行先试城市工作成效突出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省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提升。

《通知》要求,每个城市遴选3个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其中机关、学校、医院类公共机构各1家。示范点应当在制度建设、减量措施、宣传教育、志愿服务、监督检查、激励机制等方面工作成效突出,实践经验具有可复制可推广性,示范期为3年。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认真开展遴选,精心组织实施,强化政策支撑,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建成一批见成效、可示范、有特色的示范点,发挥出最大示范效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2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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