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书面反映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 剑
电话:010-63099054
传真:010-63099376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邮政编码:100017
附件:第三批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拟授予名单
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
2021年6月11日
附件
第三批中央国家机关健康食堂拟授予名单
(16个)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食堂
国务院办公厅(北区)机关食堂
国家安全部西苑机关食堂
交通运输部机关食堂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食堂
审计署机关食堂
中国科学院机关食堂
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部职工餐厅
国家信访局机关食堂
国防科工局机关食堂
国家铁路局机关食堂
中国农业科学院职工食堂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职工食堂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食堂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职工食堂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职工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