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有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8-16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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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063号)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合工作组”)《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要点(2019-2020年)〉的通知》(联组办〔2019〕1号)、《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联组办〔2019〕2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有关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办公用房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有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清理腾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占用行政办公用房,逐步实现其办公场所独立,是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自主运行、实现政会分离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落实《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的重要内容。各业务主管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落实脱钩改革的重要意义,提高工作主动性,进一步加强领导、严密组织,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程序标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改革不走过场、落到实处。2019年8月16日前,将本单位负责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联络人名单报国管局。

  二、认真组织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送

  各业务主管单位对照联合工作组公布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名单》,对脱钩改革全面推开后本单位涉及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房地资产情况进行认真清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办公用房基础信息台账。2019年10月31日前,各业务主管单位向国管局报送《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办公用房信息统计表》,国管局将对各单位报送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三、严格按要求制定有关行政办公用房腾退方案

  对于涉及占用行政办公用房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各业务主管单位要按照联合工作组通知要求和国管房地〔2015〕398号、国管房地〔2016〕277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有关行政办公用房腾退方案》,并于2020年3月31日前以部门函件形式报国管局核准。国管局将组织对涉及占用行政办公用房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实地核查,对违背脱钩改革精神、违反有关规定的腾退使用方案,将不予核准,并视情通报联合工作组。

  四、严密做好行政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工作

  各业务主管单位要根据国管局核准的腾退时间,认真组织所属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清退所占行政办公用房,清退情况及时反馈国管局。腾退后的行政办公用房统一封存管理,后续根据各单位使用需求另行安排。根据联组办〔2019〕2号文件要求,全面推开脱钩改革涉及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清理腾退。

  附件:1.全面推开脱钩改革办公用房管理负责领导和联络人统计表

  2.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办公用房信息统计表

  3.行业协会商会有关行政办公用房腾退方案(模板)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9年8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伟佳 55603933 83084626/传真   

  亓安宁 83084555 翁 博 83086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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