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提升机关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截至2020年10月底印发的现行有效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5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失效。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提升机关事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截至2020年10月底印发的现行有效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5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1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将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废止、失效。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