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二十条的规定,国管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填写《国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表》可在本网站下载或到我局直接领取。申请人可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递交我局。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申请,请将邮件标题设置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信函方式递交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我们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特殊情况答复期限可延长15个工作日):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将提供该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不属于国管局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四)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依申请提供的信息目前暂不收费,待国家信息收费有关规定出台后按规定收取费用。
申请受理机构通讯方式
受理机构:国管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8:30-11:0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309-3037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17
电子邮箱:xinxigk@ggj.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