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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高评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国管高评委〔2023〕2号)要求“申报人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工作单位、一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分别在对应栏签署意见和盖章”。

从常理看,让一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要求明显不合理。例如,对外贸易中心是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对外贸易中心自己的职工申报评审职称,申报材料还要求一级主管单位商务部盖章,这不是搞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故意为难申报人吗?申报人既不认识商务部人事司的人员,商务部人事司也不了解申报人的具体情况,怎么会给盖章呢?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甚至提出“建立完善个人自主申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第十六条明确规定“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从上述法规制度来看,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即可。额外要求一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既没有法规依据,也不具有现实合理性,一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完全不了解下属二级、三级单位职工的实际情况。此外,额外要求一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与中办国办“简化职称申报手续和审核环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的要求,也是完全悖离的。难道国管局高评委就是要顽固坚持跟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对着干,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吗?

建议从2023年9月审核材料起,取消让一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不合理要求。

http://www.ggj.gov.cn/tzgg/202308/t20230814_437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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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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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是算到考试当年的12月31日,而国管局评审要求的年限是到考试前一年的12月31日,这样就会导致当年参加考试,次年才能参加评审,浪费了一年成绩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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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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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40号院隶属于自然资源部(原国家海洋局)家属院,建于上个世纪80年代。该小区于2016年前后由原国家海洋局牵头,对小区内部楼体进行旧楼改造,具体改造内容包括阳台扩建、加设楼体保温层以及墙体外立面粉刷翻新等内容。目前小区内部除5号楼外全部完成了旧楼改造工程,绝大多数居住在乙40号院内居民百姓早已住进了经过改造,焕然一新的新家。
然而该小区的5号楼却在7年前旧楼改造施工至一半时被冻结,直至目前楼南北两侧由于施工被挖开的地基迟迟无法回填,楼体外立面被部分拆除,整个楼体被施工搭建的脚手架包围已长达6年之久,严重影响了楼内居民的正常生活与出行。并且由于对5号楼墙体的破坏,导致楼角出现塌陷,潮湿季节房屋内墙壁出现霉点霉斑,危害楼内住户身体健康。施工单位由于项目搁置,长期(从动工至今)在5号楼前原有停车区域堆放施工用材,导致乙40号院内机动车停车困难。
经过多次询问自然资源部项目办,被告知今年动工方案已提交国管局进行审批,但是迟迟没有结果。希望贵局可以提高效率,加快速度,尽快批准方案,还老百姓一个正常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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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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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物业办人员(属本单位职工)负责本单位一处拥有独立产权的办公楼的日常管理。为方便工作,3名物业办人员平日均在此办公楼上班,各自配备了办公电脑、电话、办公桌椅。该3人办公的房间是功能用房。另外,该3人在本单位(距离前述的办公楼仅有一条马路相隔)所在部门另有办公工位,配有桌子,没有办公电脑、电话。请问,这种情况下中,3名职工算两地办公吗?

因工作需要,请尽快回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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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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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联系房地产管理司具体咨询,联系电话8308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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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中央和国家机关外地调京干部住房管理实施意见》(国管房改〔2005〕484号)的两个问题解释:
问题一:异地调动干部中,因工作需要并按照组织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先调动到在京的A单位工作,其间没有在京购买商品房,也没有申领异地调动购房补贴;随后又因工作需要并按照组织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到在京的B单位工作,在B单位工作期间在京购买了商品房。请问:如果申请异地调动“地区差额补贴”,应该向A单位申请?还是应该向B单位申请?
问题二:地区差额补贴的计算公式中,普通商品住房均价具体应该按哪一年的价格计算?是按调入A单位的年份计算?还是按调入B单位的年份计算?还是按在京购买商品房的年份计算?或是按申请补贴的前一年价格计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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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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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联系我局政策法规司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电话8308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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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8月7日起央产房上市APP要求老房产本需在不动产先办理信息补录,原继承公证写的是老房产证号,是否需要重新公证?房屋产权单位是否需要重新建档才可以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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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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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联系资金中心进行详细咨询,电话6599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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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乙40号院5号楼,隶属于自然资源部甘家口家属院。院内5号楼旧楼改造重启计划,已由自然资源部相关处室提交国管局等待批复执行,请问审批流程至何环节?何时可以开始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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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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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联系我局房地产管理司进行详细咨询,咨询电话8308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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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中,应急保障用车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价格是否包含车辆购置税? 2、《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预算决算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指出:“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包括公务用车购置价款、车辆购置费和其他相关支出。”该条款中所指出的公务用车购置费用,比如我们将要购置一辆25万元以内的越野车,此处的25万元是否包含了公务用车购置价款、车辆购置费和其他费用,还是25万元仅仅是指裸车购置价款?在预算编制中要把裸车价格(25万元)+购置费(2.5万元)+其他费用=预算编制车辆的总费用。在工作有此疑惑,还望在百忙之中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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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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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联系我局资产管理司(55604950)、财务管理司(83084607)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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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了解一下2023年的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通道预计什么时候开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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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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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局已在官网发布《国管局高评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www.ggj.gov.cn/tzgg/202308/t20230814_437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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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国内公务接待行为。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机关能接待外地来学习交流的民营企业吗?来函是企业的可不可以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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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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