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摘要刊发李宝荣同志
关于加快制定《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法》的提案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3-15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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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日报》3月15日第15版“会场快递”栏目摘要刊发了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全国政协委员李宝荣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的提案“加快制定《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法》”。

    

    

  

提案全文如下:

  加快制定《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法》

  《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法》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为落实规划安排,着力提升机关运行保障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建议加快制定《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法》。

  一、制定《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法》十分必要

  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涉及经费预算、行政资产、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会议活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能源资源节约等工作,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控制机关运行成本、提升政府施政效能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制定《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法》,以法律形式对机关资产、行政经费、服务保障等管理作出规定,明确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方面的事权,既是加强党政机关自身建设、回应社会关切的现实需要,更是全面依法治国、依宪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制定《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一是有制度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大力加强党政机关自身建设,机关运行保障领域出台了10余部法规、20余件中央文件、7项国家标准等,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二是有实践基础。本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按照“优化协同高效”、“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的原则,中央国家机关新组建部门的后勤保障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地方省级机构设置基本实现了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三是有理论基础。经过多年努力,各方面对机关运行保障的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目标任务、内容范围等基础性问题有了更加全面、更为科学的认识把握,提炼形成了一系列高质量、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四是有工作基础。各方面积极推进立法规划落实,国管局成立了立法工作小组,开展了课题调研、立法论证、资料搜集、研讨交流等前期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有关专家学者组成了立法课题组,研究起草了《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法(草案建议稿)》。五是有社会基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机关干部、专家学者、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三公”经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重点工作,对加强党政机关自身建设、依法保障机关运行、提升政府施政效能有着更高的期待。总体来看,制定《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法》的时机比较成熟,加快推进已经具备条件。

  三、加快立法的具体意见建议

  一是明确立法目标。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依宪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高度,着眼于机关运行保障的集中统一规范管理,加强对经费、资产、采购、服务等保障机关运行所需事务的统筹与整合,保障机关高效有序运行,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提升政府施政效能。二是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权责明晰、保障有力、顺畅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将各类要素集中到专门机构,实行统一资源调配、统一保障提供、统一管理监督。机关事务、财政、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编制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相关部门在机关运行保障管理领域的职能,形成机关事务主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负责日常运行保障、后勤服务逐步依托社会力量供给的运行机制。三是确立规则要求。注意把握好厉行节约与有力保障、行政手段与市场作用等关系,统筹设计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厉行节约等规则,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经费管理要充分考虑机关运行保障需要,明确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引入成本效益分析机制,加强机关运行成本支出统计和绩效考评,发挥预算控制的功能作用;资产管理要通盘考虑资产确权登记、使用管理、划转处置、绩效评价等环节的制度设计,实现资产管理来源可循、状态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服务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会议差旅等管理,科学设计后勤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发展路径,逐步实现主要依托社会力量供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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