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公务用车管理新机制(经验交流)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3-01-24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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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公务用车管理新机制

 

成都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都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朱树喜     

 

  近几年来,成都市根据机关后勤工作外部环境和内在要求发生的变化,对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行了积极大胆的改革。通过对公务用车科学严格管理,不仅把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水平,而且有效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了监察部的充分肯定。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使公务用车管理有章可循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成都市的公务用车数量已达到12000余辆。公务车辆作为机关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占比例不断增大,各级公务人员对公务用车条件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但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不可能使公务用车无限制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对公务用车更有具体明确的硬性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要搞好公务用车管理,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胆改革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形成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车辆配备标准,防止公务用车盲目攀比。根据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的政策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机关后勤管理部门明确规定了全市公务用车车价款控制标准:正市级领导工作用车车价款在35万元人民币以内;副市级领导和市级部门及区(市)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车价款在25万元人民币以内;区(市)县级各部门(含乡、镇、街道办事处)和财务独立的县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价款在20万元人民币以内;财务非独立的县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原则上不配备公务用车;同时规定公务用车购置价格标准是最高限制,可以降低,不得超标。建立全市公务用车编制统一审批制度,杜绝购买超标车。为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防止公车私户和违规购买公务用车,成都市明确规定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排气量2.0升以上的各类公务用车,都必须办理公务用车编制手续。凡未经市政府机关后勤管理部门办理公务用车编制审批手续的,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和交通稽查征费部门不得办理车辆上户和养路费征收、减免手续。同时规定各单位购买特殊公务用车和不占编制的排气量1.8升以下的各类业务用车也必须报经机关后勤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为了实现对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宏观调控的管理目标,成都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编制数量做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全市各类公务车辆包括工作用车、公务用车、接待用车、业务用车和老干部用车及特种用车均纳入编制进行统一管理,先后下发了《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和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的通知》、《关于重申购置使用小汽车和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做好纠正处理违规使用警车和公安专段牌证及公车私户问题的通知》、《关于公务用车编制审批管理服务的实施办法》、《成都市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从而使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政府采购实现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四定点”,规范公务用车消费行为随着全市公务用车数量的增加,公务用车作为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共消费支出在整个机关和事业单位费用支出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但公务用车费用支出最多的加油、保险、维修、路桥、停车等相关费用的管理漏洞很大,不少机关和事业单位对此不堪重负却又无力整治。针对这些问题,成都市政府及机关后勤管理部门大胆实践,走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创新机关后勤服务方式的新路子。运用政府采购制度,创新公务用车管理配套服务。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2000年实行了公务用车定点购置和定点加油,2001年实行了公务用车定点保险,2002年实行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从而有效规范了公务用车消费行为,同时节约了大量行政资金,其中定点保险经费节约率达到了49.4%。在堵塞公务用车管理漏洞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受到机关事业单位的肯定和称赞。运用现代科技成果,创新公务用车管理服务方式。实行“四定点”制度后,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成都市政府机关后勤主管部门从2001年起运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处理技术,建立了成都市政府采购银行卡管理系统。先后购置10余台电脑,76台POS机,通过专用电子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定点商家和政府采购专用管理系统联网,形成了财务结算电子商务化的“快速通道”。各类定点的管理服务经费实行刷卡电子结算,仅需6秒钟即可完成。同时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专用管理系统随时查询各单位各类型公务用车定点购置、加油、保险、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极大地提高了机关后勤管理服务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在全社会树立了机关后勤管理部门的新形象。严格各项工作制度,巩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创新成果。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四定点”制度是一个新生事物,必然要经历一个建立、发展、完善的过程。机关事业单位、商家和政府采购服务中心、机关后勤管理部门和银行卡管理系统之间的现代后勤新型管理服务关系,都需要用相关工作制度来加以规范和巩固。为此,成都市先后制定了《成都市政府采购银行卡管理系统管理办法》、《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廉政纪律》、《关于实行公务用车定点购置、加油、保险、维修制度的通知》等系列管理规定,并向全社会公布,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巩固改革成果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其实质是各方面利益关系的调整。特别是通过政府采购推行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四定点”,不仅涉及到机关部门的利益,而且涉及到某些具有垄断性质行业的利益,尽管政府采购是阳光下的交易,但潜在的阻力不可忽视。基于这种情况,这项工作仅靠机关后勤主管部门显然是难以完成的。成都市政府机关后勤主管部门在改革创新公务用车制度实践过程中,按照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的要求,积极组织协调,主动开展工作,从而在全市形成了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创新的整体合力。依靠纪检和监察部门的力量,营造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改革创新的政治氛围。根据市委、市政府、市纪委赋予机关后勤管理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头任务的要求,我们积极主动地与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工作衔接、联系与沟通,形成了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创新的共识。近几年来,市纪委领导多次对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进行视察;市纪委和监察部门联合多次对全市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向全市通报,公开表扬先进单位,点名批评落后单位;市纪委和监察部门还专门制定了《关于政府采购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处理的暂行规定》。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直接参与和推动下,成都市从市委书记、市长到市级机关各部门的所有公务用车,都实行了“四定点”的管理新办法,使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创新有了充分的政治保证。依靠财政和审计部门的力量,加大推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创新的力度。根据实行财政部门预算改革的新情况,在加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上与财政部门达成一致意见,并取得积极支持与配合,这是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创新顺利推行和实施的基本保证。近几年来,成都市财政部门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的工作责任,对推行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四定点”工作给予鼎力支持。财政部门主动将各部门预算用于公务用车“四定点”和其他需要政府采购的经费拨付给市政府机关后勤主管部门所属的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并坚持派员参加每次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活动,为建立公务用车管理服务“四定点”制度和开展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其他各项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审计部门通过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专项审计和参与公开招标活动,进行实地调查,提供审计服务,为全市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推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经验交流2003年 第1期 《中国机关后勤》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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