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加大公务用车审批力度(后勤动态)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3-05-2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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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加大公务用车审批力度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湘办发[2002]61号文件精神,强化省直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近日,他们经与省财政厅、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研究协商,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全省公务用车配备和审批管理工作的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今后凡需购买公务用车的省直单位,均应先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处(省直汽车管理办公室)办理车辆编制核准手续,持《湖南省省直单位购置汽车批准单》经省财政厅控购办审核车辆标准和资金来源后,再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办理车辆牌照和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最后持《车辆行驶证》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理《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定编证》。到目前为止,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经审批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各类公务用车57台。通过严格的审核把关,有效地遏制了公车配置随意性、配备超标、管理无序等现象。(陈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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