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国管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8-11-21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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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10月21日,国管局局长、党组书记焦焕成同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近日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所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并就国管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
    会议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颁布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10周年之际,胡锦涛总书记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重要指示,中央纪委和中央有关部门召开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对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的重要指示和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抓住关键环节,明确重点任务,落实领导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会议指出,1998年11月中央颁布《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来,国管局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了实施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建立健全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各负其责,在分管工作中实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明确了各单位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二是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促进机关事务工作发展相结合,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的全过程,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三是紧密联系实际,加强了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和资金管理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责任监督。四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纳入责任制,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五是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会议要求,机关纪委会同机关党委对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指示和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作出具体安排,各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要认真组织学习,把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胡锦涛同志的重要批示和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上来,紧紧抓住责任分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落实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责任,明确“谁来抓”和“抓什么”,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反腐倡廉建设任务的分解落实。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负其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健全“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强化各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通过责任分解,健全责任机制,使每一个领导干部都知其任、明其职、出其力、尽其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要强化责任考核。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司要对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按年度进行全面考核,并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和掌握各单位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同时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评价意见,增强考核的准确性和客观性。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改进。通过强化责任考核,褒奖先进,鞭策落后,使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真正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变成自己的自觉行动。
    三要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从严执纪,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有严重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要追究责任。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强化责任追究,教育和警示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职责范围,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会议强调,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大政治责任。我们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当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以中央查处的违法违纪领导干部为戒,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加强思想教育,强化制度建设,实施有效监督,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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