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 密切协作
扎实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贯彻落实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12-13 14:24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海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陈志荣

    《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已于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行政法规。《条例》的公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新形势下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势必对规范机关事务工作行为,保障党政机关运行,建设节约型机关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各级政府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全面把握当前形势,明确思路,扎实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努力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

    一、加强领导,统一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建立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不仅党中央、国务院有要求,海南省政府也有决心和责任,各级政府机关义不容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特别是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和今后的一项长期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各市县和省直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照《条例》的规定一项一项地清理和抓落实,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各单位要认真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的实施方案,理清工作思路,拿出具体的办法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条例》在我省全面执行。在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中,凡有明确要求且在现实条件下能够办到的,必须不折不扣逐项抓好落实;在执行中有一定困难的,要努力创造条件,着力化解难题,确保任务顺利完成;在推进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尤其是在统一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和职能设置以及探索机关后勤服务、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的过程中,由于情况复杂,政策性强,牵涉面广,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甚至阻力,各有关部门更要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稳妥推进。
    (二)建立机构、理顺关系,打牢《条例》贯彻落实的组织基础。《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政府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政府各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的机关事务实行集中管理。从我省情况来看,19个市县中(含新成立的三沙市),已成立管理局的仅12个,占6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由于管理主体缺位,造成了一些地区之间的资源配置苦乐不均、相互攀比等问题较为突出。未成立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市(县)要以《条例》的发布实施为契机,按照建立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要求,注重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尽快成立和健全机关事务管理机构,切实解决职能配置不全、职责任务不明确、管理者缺位等问题。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逐步把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纳入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之中进行系统考虑,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地开展有关工作。要坚持“管理、保障、服务”三大职能定位,建立我省机关事务工作大部门格局,力争我省在全国率先统一市县级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即在全省19个市、县(含三沙市)设置机关事务工作机构,统一机构名称和职能配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省级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根据工作职责,加强对市县政府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建设与职能配置的指导和检查,加快促进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
    (三)强化监督,落实责任,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有效监督是依法行政的基本保障。《条例》对超预算、超标准开支公务接待费,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超标准服务等6类情形近30种行为进行了具体的界定,强化了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强调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严肃性。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会同同级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建立健全贯彻落实《条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举报受理与查处工作机制。会后,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条例》情况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由管理局汇总后向省政府专题报告。省政府将于明年上半年组织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并将检查情况通过适当方式予以公布。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严明纪律,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及时查处和纠正单位和个人违反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的行为,确保各项制度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重点加强对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特别是“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等的监督检查,逐步建立完善机关运行经费公示制度,进一步控制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进廉洁政府建设。

    二、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既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的权责分工。各部门要树立长远眼光,增强合作意识,注重统筹兼顾,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确保《条例》贯彻实施到位。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为深入推动《条例》贯彻落实,省政府将建立我省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分管副省长来召集主持,省发展与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监察、审计、编办、法制办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参加,通过统筹部署、整体布局的方式,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贯彻实施《条例》工作。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同级发展与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监察、审计、编办、法制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建立同级政府领导下的机关事务联席会议制度,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认真执行、职能部门依法监管的工作格局,及时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协调关系、推进工作。
    二是加强配合,形成抓《条例》落实的合力。各有关单位要以联席会议为平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信息互通、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的工作协调长效机制,共同推动《条例》在我省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同级发展与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编制等部门,解决好房屋建设、运行经费、机关用地、人员编制、配套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政府尤其是各市县主要领导,要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加强对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视与指导,加快推进机关事务管理职能和机构落实到位,推动我省机关事务工作全面、协调、科学发展。各级发展与改革、财政、编制等部门要加大对机关事务工作的关注、支持和投入,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履行职能创造有利环境,提供必要条件,使得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能够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从而确保各级党政机关安全、有序、高效运转,确保广大干部职工能够心无旁骛地投入到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宏伟大业之中,早日实现海南绿色崛起的奋斗目标。
    做好新形势下的机关事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扎实推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服务好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大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