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四个坚持” 全面建设法治后勤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5-08-1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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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近年来,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省委建设法治浙江的决策部署和省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把建设法治后勤作为重要抓手,坚持依法服务保障、依法管理监督、依法自主经营共同推进,促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坚持以权责法定为重点,健全机关事务管理体制

    我局在推进法治后勤建设中,始终以《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为基本遵循,推进和落实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的职权法定化。一是依法调整机构。省局由“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增加了拟定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指导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制定全省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办法和监督省级部门后勤服务工作等职责,充分体现了“管好本级、指导下级”职责定位。全省11个设区市也都进行了相应更名并调整充实了职责。二是科学梳理职权。根据省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 ”的总体部署,组织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重点厘清与发展改革、财政、建设、审计、编制等部门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关资产、机关运行经费、住房保障、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职责分工,明确职责边界,理顺了工作机制和关系。三是强化系统建设。每年以省政府名义召开了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会议,明确工作总体思路,部署具体任务。制定了《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对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以考评引领工作、倒逼工作、推动工作。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省局每位局领导确定一个基层局作为联系点,帮助破难解困,加强工作指导。通过全省会议和考核指导,强化了上下联动,形成全省一盘棋,在条线上做到统一部署工作、统一检查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推动和落实。

    二、坚持以建章立制为基础,完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体系

    我局建设法治后勤,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全过程,努力以严格的制度标准管人管物管事。一是着力推进地方立法。围绕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出台了《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迈上法制化轨道。《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已经列入省政府立法计划,目前相关立法程序已经完成过半,计划于今年6月底左右出台。二是努力完善制度体系。近年来,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我们制定发布了一大批制度,尤其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制定各类制度47个。到目前为止,我局制定发布现行有效的各类制度共有88个,其中综合管理类32个,经费管理类13个,资产管理类6个,服务管理类12个,党建方面25个,内容涉及机关事务工作的方方面面,初步形成了具有浙江特色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基本实现各项工作都有据可依、按章办事。三是规范制度制定工作。严把制度制定关,各项制度文件在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前,均由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定期对制度文件进行清理,建立了制度的立改废机制,大大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坚持以依法管理为核心,规范机关事务管理行为

    我局始终把牢固树立依法办事理念作为建设法治后勤的重要内容,做到依法管理、依法服务、依法保障、依法经营。一是依法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建立了重大决策集体讨论、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制度,规定未经合法性审查不得提交会议讨论,进一步细化完善决策流程。制定了重大合同审查和备案管理办法,加强合同管理,对外签订大额合同由局政策法规处审查,直属单位签订的大额合同报局备案。实施半年以来,已审查备案合同13件,涉及金额22.8亿元。二是依法规范重点领域管理行为。对公共机构节能、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政府采购等重点管理领域,着力优化工作流程,细化工作步骤,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完善公共机构用能定额标准,强化节能执法检查,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扩大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规范公积金贷款程序,强化资金安全管理,维护缴存者权利。截至2014年底,公积金累计归集529.8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296.2亿元,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21‰的低水平。不断深化政府集中采购机制改革,创新采购方式,完善内控制度,简化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目前采购规模达40.4亿元,资金节约率达8.2%。我局还专门建立了招投标领导小组,凡30万元以上招投标项目均由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增强了透明度,提高了规范化水平。三是依法规范经营活动。建立了《局经营管理权力负面清单》,从6个方面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扩大了企业经营自主权,调动了企业的主体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发展。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制定了《局外派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成立了酒店和房地产行业两个外派监事会,聘用外派监事6名。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四张清单一张网 ”的要求,全省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全部依法公开了职能权限、实施主体、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机关事务服务窗口都做到了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六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公信。

    四、坚持以法治思维为先导,提升机关事务管理法治水平

    我局注重抓住关键少数,推进法治后勤建设,强化人才保障,增强法治养成。一是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后勤建设,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后勤建设,并率先出台了《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建设法治后勤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具体路径。建立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安排1次中心组学法,着力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二是着力发挥法律人才参谋助手作用。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经省编委办批复,我局成立了政策法规处,并调整充实了4名正式在编人员。局直属各单位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建设法治后勤的责任人,确定了法治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目前已聘任了2个律师团队和13名律师,拓展了法治工作人才支撑。三是大力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结合“六五”普法工作,组织全体机关公务员参加省直单位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组织开展了基本建设、招标投标、公共机构节能等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目前正在全省系统部署开展法律知识学习考试竞赛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努力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规范意识,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建设法治后勤是一个系统工程,建设法治后勤永远在路上。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这次学习研讨会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丰富建设法治后勤的内涵和举措,进一步提升我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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