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七项措施 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5-09-15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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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国资委机械机关服务中心认真学习《条例》规定,深入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根据《条例》“因事设岗、公开招聘、以岗定规、绩效考核”的人事管理要求,力求发挥岗位管理在人事管理制度中的基础性作用,着重发挥绩效考核在工作中的导向作用。
    一是建立了岗位设置的动态管理机制。中心在全面分析自身承担的主要工作职能的基础上,明确了办公室(党办)、人事劳资处、财务(经营)处等内设机构和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等12个非常设机构的主要职责,并对内设机构与非常设机构中共计77个岗位的职责进行了详细描述,从而扫除了工作中的盲点。
    二是进一步理顺内部管理关系。中心在上级核准的各级别岗位编制内,结合内部管理现状,对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的数量及各岗位人数重新进行了核定,采用管理岗位等级制度,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各岗位直接上级、下级的一一对应关系和岗位权责,从而提高了中心的执行力。
    三是建立了择优聘用的公开招聘制度。在推进事业单位转制过程,中心深刻认识到人力资源是第一生产力,人才培养、人力储备是做好“三项制度”改革的基本保证。中心制定了新进管理人员的《公开招聘方案》,明确规定了应聘条件、岗位要求和实施步骤,确保了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更加公开化和透明化。中心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操作程序,细化了干部轮岗、调动、降职和免职的情形,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干部任用中论资排辈、能上不能下等陈规陋习,干部人事管理观念得到更新,实现了中心人才的共享。中心干部的轮岗,实现了干部在基层管理岗位和机关处室管理岗位的角色互换,增强了机关处室人员服务基层的工作意识,提高了机关处室的工作效率。
    五是强化中心职工的绩效考核和人事基础管理工作。中心明确了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年度考核模式,并根据岗位工作内容的不同,分级别制定考核表,采用360度的考核方式和加权平均的百分制计分办法进行考核。中心职工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直接与年终奖励挂钩,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职工续聘、解聘、增资、晋级、奖惩等的依据,从而实现了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在此基础上,中心对原有人事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先后修订了考勤管理、绩效奖励分配、人员聘用等制度,新建了岗位职责、绩效考核、职工休假、退休管理等制度,为进一步推进中心人事改革提供制度保障。
    六是工资分配制度调整。中心在规范工资性津补贴的同时,着力提高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在新的工资发放办法中,职工的绩效工资与出勤率挂钩,绩效奖励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摒弃了以往“干好干坏一个样”“到不到岗一个样”的“大锅饭”分配模式,调动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了职工履职尽责的意识。
    七是实施退休职工统一委托管理。因中心各单位自行管理时的资金和资源有限,造成退休职工虽老有所养,但标准不一,导致职工在职时的工作调动困难,在基层单位工作的稳定性不强。中心深刻认识到,退休职工的统一管理是保证中心人事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稳步推进的无形力量,是职工共享中心改革发展成果的有力措施。经中心领导与机械离退休干部局的共同努力,于今年1月签定了中心退休人员统一委托机械离退休干部局管理协议并实施,从而增强了中心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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