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动绿色发展努力开创节约型机关建设新局面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1-09-28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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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书坚

    

  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是党的十九大对推进绿色发展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按照系统推进、广泛参与、突出重点、分类施策的原则,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建立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 

  山东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组织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努力创建节约型机关,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同时,把创建节约型机关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实践形式,从党史中汲取精神力量,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持续把创建工作推向深入。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创建节约型机关3582个,占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的44.8% 

    

统筹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各项重点工作 

  山东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分解创建目标,确定2020年底3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2021年底达到50%2022年底达到70%2025年达到80%,推行“双控”和定额相结合的节能目标管理方式,突出重点领域,统筹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各项工作。 

  大力推行绿色办公。从改进日常用能行为、加强节能节约管理抓起,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大力推广设施设备节电、节水改造,广泛使用节能环保型和可再生办公耗材;积极倡导“135”低碳出行方式,推广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模式,多渠道保障公务出行。 

  坚决反食品浪费。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重点抓好机关食堂、国内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以公务用餐文明引领社会消费文明;加强督促检查,研究建立党政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加强政策指导,完善评价标准,更加注重源头减量,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更加注重分类投放和分类收运,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做好垃圾分类,协调对接相关单位做好垃圾收运和废旧商品回收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做好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 

  统筹使用办公资源。发挥好“统”的功能,推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统一调配、统筹保障;严格落实办公用房配备标准和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改造工作要求;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行单车油耗核算,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化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配置、调剂,盘活存量资产,实现闲置资产整合利用、集中共享、经济节约。 

    

不断加强节约型机关创建的工作创新 

  创新在节约型机关创建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既是由党政机关“示范引领、走在前列”的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由创建工作本身“点多面广、情况复杂”的特点所要求的。在节约型机关创建中,山东鼓励各级各地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经验。 

  用好市场化手段。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积极推广集中统一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章丘模式”,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实施节能节水改造,鼓励推行能源托管服务,让市场机制更好地服务于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加强试点示范。坚持试点示范、典型开路,深入推进能耗定额应用试点,组织开展绿色低碳试点,持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水效领跑者遴选活动,着力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积极选树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标杆,总结典型经验,编写示范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大力宣传引导。充分借助社会媒体和自有平台,通过公益广告、开辟专栏等方式,广泛开展主题宣传,将节能、节水、节粮、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机关教育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实践活动,促进行为养成和文化培育,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新风尚。 

  推动标准化信息化。组织编写地方标准《节约型机关创建规范》,印发《关于制止办公室浪费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强标准应用,强化制度约束。加快信息化建设,将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与节约能源资源有机融合,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服务,实现绿色智慧节能。完善公共机构智能管控平台,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促进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标准落地实施,推进节约能源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运行等流程标准化,实现数据互通共享。 

    

健全完善节约型机关创建长效机制 

  节约型机关创建是一项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工作,需要健全组织体系,强化机制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完善工作机制。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由省、市、县分级组织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责任,将节约型机关创建与模范机关、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有机结合、协调推进。同时,主动适应发展要求,动态调整创建内容和标准,完善推进措施,不断强化创建工作的体制机制保障。机关事务部门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机关工委、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协调,争取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在抓好自身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密切协同配合,共同推动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健全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反食品浪费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碳排放管理、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等制度,编制碳排放核算、绿色化改造、节能节水、合同能源管理等标准,完善监督检查、教育培训、激励约束等机制,制定节能操作规程、工作规范等细则,形成以行政法规为核心、地方标准为支撑、管理制度相配套的公共机构节能制度标准体系。 

  强化督导落实。将创建工作纳入全省节能目标责任体系和公共机构节能考核体系。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回头看”等方式,深入省市县各级党政机关,对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对已经创建成的节约型机关定期复核,达不到要求的取消称号,确保节约型机关的先进性、示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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