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 发挥好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1-12-27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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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记者 李军

    

  近日,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方案》编制的背景。 

  答: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出总体部署。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多个文件对公共机构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指明了方向。公共机构是节能降碳的重要领域,是宣传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重要窗口,是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生活方式转型的重要抓手,在碳达峰目标实现和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2020年,全国约158.6万家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1.64亿吨标准煤,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与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22.55%、26.34%,能源资源消耗显著下降、利用效率显著提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6月联合印发《“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聚焦绿色低碳发展目标,实施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与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双控,重点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十大行动。2021年9月,国管局组织召开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方案》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全国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重要举措。 

  问:《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对标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实现绿色低碳引领行动推进有力,干部职工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在全社会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转型中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开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发展新局面。到2025年,全国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年度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89亿吨标准煤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4亿吨以内,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有条件的地区2025年前实现公共机构碳达峰、全国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2030年前尽早达峰。 

  问:实现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目标有哪些主要举措? 

  答:《方案》提出5大重点举措,并明确了20项具体工作。一是加快能源利用绿色低碳转型。抓好供暖、制冷这两个关键环节,推动终端用能以电力替代化石能源;大力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项目,到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加快公共机构煤炭减量步伐,做好煤炭需求替代;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二是提升建筑绿色低碳运行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鼓励大型公共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加快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低碳建筑;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度,提高建筑用能管理智能化水平,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有序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化,新建大型数据中心全部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电能利用效率达到1.3以下。三是推广应用绿色低碳技术产品。积极开展绿色低碳技术集编制和应用示范案例征集,推进技术案例网络展厅建设;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持续推广市场化机制,鼓励公共机构采用能源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到2025年力争实施3000个以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公共机构以适当的方式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四是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创建。加强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宣传,推动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与绿色低碳生活的现代理念有机结合;持续推进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与节约型机关创建等示范创建活动融合,到2025年,力争8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完成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200家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300家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创建;着力抓好公共机构反食品浪费工作,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有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国际交流合作,传播中国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成效经验。五是强化绿色低碳管理能力建设。健全碳排放法规标准体系,尽快修订《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进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落实;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将碳排放量纳入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指标体系;开展碳排放考核,将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和考核体系。 

  问:在《方案》实施方面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为保障《方案》实施,将着重加强3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坚持全国一盘棋,加强对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的统筹部署和系统推进,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等部门,构建协同推进机制;组织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工作推进方案,在完成节能降碳指标的前提下,突出本地特色和示范引领效果;组织教科文卫体系统根据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推进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二是加强政策支持。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健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项目、资金等管理制度,统筹利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节能改造、能源替代、电气化改造等试点示范项目。通过局部率先突破与顶层设计相结合相促进的方式,探索解决市场化机制运用中存在的障碍,进一步完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三是加强责任落实。根据各地区实际,分解下达“十四五”期间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和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目标值,对指标完成和绿色低碳行动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确保方案稳步实施和目标实现。组织协调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认真落实方案目标任务,推进本地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评价考核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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