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机关事务行业标准成为全行业公共产品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2-09-28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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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管局政策法规司

    

  8月18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新增机关事务行业标准代号和范围,由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批复明确,对于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需要在全国机关事务领域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机关事务行业标准代号为JS,标准范围包括机关事务基础标准,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标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标准,机关事务信息化标准,机关事务管理体系标准等方面。机关事务行业标准的设立,在机关事务行业建设和标准建设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需要进一步凝聚共识,深刻理解机关事务行业标准是什么、做什么、谁来做等问题,切实发挥机关事务行业标准作为全行业公共产品的功能作用。 

    

  聚焦两个关键词,深刻理解机关事务行业标准的标志性意义 

  机关事务行业标准是推荐性标准,本质上是行业主管部门为全行业提供的一项制度性服务,是全行业公共产品。深刻理解机关事务行业标准的重要意义,需要聚焦两个关键词。 

  一是聚焦“行业”,深刻理解机关事务行业标准在机关事务行业建设发展历程中的标志性意义。行业是经济社会中从事相同性质活动的单位和个体构成的组织体系,行业的标识性特征是从事相同性质活动。1960年,习仲勋同志在国管局烹饪学校讲话时使用了“行业”的概念。在联合国国家标准产业分类中,设置“为整个政府提供辅助服务的活动”行业类别,包括一般服务活动的管理、运作和对活动的支持,集中的供应与采购服务,政府所有的或由其占有的建筑物的运作等,大部分属于机关事务的工作范畴。在中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标准,设置“综合事务管理机构”行业类别,明确指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活动,以及依法管理全国或地方综合事务的政府主管部门的活动,还包括政府事务管理,机关事务工作内容属于此行业类别。机关事务行业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机关事务行业”首次出现在国家正式文件中,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成为第43个拥有行业标准制定权的部门,机关事务工作的行业指导有了制度化的基本载体,有利于总结推广行业经验,实现“行业探索性实践”向“行业趋势性实践”的转换,增强行业凝聚力、行业认同感、行业荣誉感,提升机关事务软实力,推进行业共同体建设。 

  二是聚焦“标准”,深刻理解机关事务行业标准在机关事务标准建设发展历程中的标志性意义。目前,全国共批准发布国家标准4万余项,行业标准7.6万项,地方标准5.3万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全域性标准和地方标准等区域性的标准之比接近2.21,总体上呈现全域性目标为主导的布局。从机关事务行业看,目前,地方标准已经突破300项,国家标准只有10余项,且大多集中于公共机构节能领域,仍处于区域性标准为主体的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全域性标准供给相对不足。机关事务行业标准的设立,是机关事务标准供给体系的重大突破,是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凸显机关事务标准化的行业特点,健全区域性标准向全域性标准的转换渠道和机制,加快机关事务全域性标准的供给力度,推进机关事务制度标准的统一。 

    

  围绕5项重点工作,推进机关事务行业标准建设稳步启航 

  遵循“行业标准搭台、业务工作唱戏”的理念,按照“标准化+机关事务”的深度融合思路,近期,要着力做好5项重点工作,推动构建国管局政策法规司归口统筹、各业务司室分工配合,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深度参与的机关事务行业标准建设格局。 

  一是抓宣传培训。利用国管局官网官微和《中国机关后勤》杂志等平台,宣传新增机关事务行业标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国管局局属各单位和省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举办机关事务标准化大讲堂,邀请国家标准委行业标准建设相关负责同志作行业标准建设专题辅导报告,宣传解读机关事务行业标准建设的重要意义、主要思路、工作安排。 

  二是抓平台载体。加强与市场监管总局的沟通,全面协调推进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机关事务标准化研究中心设立和运行,按照“实的任务、实的支撑”的基本思路,明确功能定位,健全专职人员、课题项目、工作经费等保障机制。完善全国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工作组运行机制和人员结构,有序推进其升级为技术委员会。 

  三是抓制度建设。按照2022年制度建设计划安排,学习借鉴相关部门的经验做法,推动制定部门规章《机关事务标准化管理办法》,明确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特别是行业标准建设的总体思路、职责分工、工作程序、保障机制,从制度层面保障行业标准建设的有序开展。目前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稿起草工作,征求意见稿设总则、职责分工、标准的制定、标准的实施和监督、保障机制、附则等6章,共计45条。 

  四是抓项目储备。面向国管局所属各单位、省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各业务司室和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行业标准建设需求,对未来3至5年亟待制定且可能制定的行业标准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形成项目储备库,分清轻重缓急,在以后年度通过行业标准年度项目计划的形式有序安排,实现“长期有规划、中期有储备、年度有计划”。 

  五是抓首批行标。一方面,聚焦业务工作需要,立足为管理职能服务,围绕资产管理、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领域,推动出台相关急需的机关事务行业标准。另一方面,聚焦标准建设自身,树立“标准的标准先行”的理念,推动制定《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等行业标准,以推荐性标准的形式明晰机关事务标准化“干什么”“怎么干”等问题。 

    

  坚持“三下三上”,全行业共建共享机关事务行业标准 

  树立行业共同体意识,坚持共建共享的机关事务行业标准发展思路,着力构建行业标准建设全周期的“三下三上”发展路径,聚焦行业共同需求,汇聚行业共同力量,打造好全行业共同的公共产品。 

  一是坚持行业标准立项的“从下到上”。标准立项作为行业标准建设的第一步,要从基层起步,向行业问需。要结合行业标准项目储备情况和常态化调研分析,将行业标准项目征集作为拟定机关事务行业标准年度建设计划的规定动作和必经环节,每年第一季度面向全行业发布行业标准建设项目征集函,从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等角度,自下而上全面调研了解行业标准建设年度需求,寻求行业标准建设的最大公约数,明晰“本年度需要制定哪些行业标准”“本年度可以制定哪些行业标准”等基本问题。 

  二是坚持行业标准起草的“从下到上”。要从总结行业实践、推广行业经验、凝聚行业共识的角度,深刻理解机关事务行业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的协商属性,深刻认识到“只有最大程度的参与,才能最大程度的实施”,聚焦年度行业标准建设计划,面向机关事务行业广泛征集牵头起草单位和参与起草单位,充分发挥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行业标准起草中的主力军作用,构建从局部试点、到地方标准、到行业标准的转换机制和发展路径。 

  三是坚持行业标准实施的“从下到上”。标准制定到标准实施的转换,是从思想共识到行为同频的重要飞跃,是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关键环节。要坚持标准宣传面向基层一线,采用一线人员看得懂、听得清、记得住的形式,推动标准可视化、通俗化、形象化;要发挥地方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行业标准实施中的主体作用,夯实主体责任,推动行业标准“从下到上”广泛实施;要把行业标准实施的覆盖面和有效度作为检验行业标准质量的基本标尺,作为评价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基本依据,形成从“标准制定,到标准实施,到标准完善”的标准化工作闭环,提高行业标准建设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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