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
近日,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调整住房保险业务,我分中心部分已通过审批的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因未购买保险而暂时无法放款,但个别借款申请人因故仍需要及时予以办理放款手续。经研究,现将担保方式调整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的有关问题函告如下:
一、在落实贷款担保前,若借款申请人需要给予放款的,可要求其在任意一家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投保手续。其中,
保险受益人为:贷款发放银行;
保险金额为:贷款金额;
保险期限为:贷款期限。
我分中心在审核是否同意放款时,将审核财产保险单内容是否符合要求。
二、借款申请人办理放款手续时,须携带财产保险单原件并收押在业务经办银行。
三、业务经办银行到我分中心办理此类放款手续时,除提供借款合同原件、收押合同原件、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原件外,还需提供以上财产保险单的复印件。
特此函告。
二○○七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