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购买公有住房的职工是否可以选择退房?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03-28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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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国管房管字〔200036号),职工已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现住房且未达标的,不再办理退房手续,差额面积可由所在单位一次性计发差额补贴。职工可通过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改善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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