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开展首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备案工作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6-19 11:15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为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6月13日,常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备案工作会议,对市法院、检察院、市委党校、老干部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水利局、工商联等首批10处机关房产进行法定权属备案,并核发《常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备案证》。

为确保办公用房权属备案工作顺利实施,3月中旬,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编办、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税务局、消防支队、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等12家单位和部门,专题召开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备案工作论证会议,对机关房产备案内容、程序、步骤及相关涉法问题等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并达成一致意见。

按照工作要求,纳入备案房产由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统一管理,并向市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等相关单位提供备案房产清单,各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实施办公用房出租、出借或处置;市级机关备案房产的处置利用、调配使用、物业服务、维修管理等,由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