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工作动态(总第11期)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7-07-17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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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工作动态

 

2017年11(总第11期)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77 

 

 

国管局举行新任职司处级干部宪法宣誓仪式,新任职司处级干部面向国旗庄严宣誓,表达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忠诚与责任。随后,局党组与新任职司处级干部进行集体谈话,李宝荣同志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我局司处级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主题党课。中央纪委驻国办纪检组副组长王家伟出席会议并作廉政教育讲话。

国管局622召开2017年局属宾馆经营管理工作会议组织局属宾馆管理人员到钓鱼台国宾馆、国贸大酒店进行实地考察,围绕餐饮提升与创新、资产物业管理、酒店业发展趋势和潜力等专题开展培训,李宝荣同志作了讲话,财务司、房地产司、审计室、宾馆管理中心和各宾馆作交流发言。627日,召开2017年局资产与房屋出租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各单位资产清查和房屋出租问题整改工作成效,推动整改工作深入开展,提升局属资产和房屋使用效益安全管理水平李宝荣同志作了讲话,资产司、审计室、资金中心、住宅中心、国兴汽车中心、友谊宾馆、国谊宾馆作了发言。629日,召开2017年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总结局属住宅物业管理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前往广泰小区调研考察科住物业工作经验做法李宝荣同志作了讲话,房地产司、政策法规司、住宅中心、同利物业和科住物业作了发言。

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暨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观摩会在济宁举行。宣传周以“节能有我 绿色共享”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传播节能理念、普及节能知识、提升全民意识,推动形成节约节能、绿色低碳的社会风尚。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积极组织自治区及各盟市公共机构广泛开展各类节能宣传活动。各级公共机构积极响应,围绕活动主题,举办了公益广告展播、主题报告会、节能知识竞赛、绿色出行、能源紧缺体验、废旧商品回收等多种形式的活动。

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能管理培训班。就公共建筑节能关键问题研究、示范单位节能改造项目案例分析、节能规划方案设计、绿色建筑与建材应用、建筑围护结构、合同能源管理等内容进行了集中授课。全省各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各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共140人参加。

重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专题培训会。会议就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重要意义、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路径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讲解,各区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经验进行交流讨论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省行政中心管理协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密切沟通联系,加强协调协作,共同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全力保障省行政中心党政机关高效运转。目前,有60家单位入驻省行政中心。

贵州省省直单位经营性资产(第一批)剥离工作推进有力有序有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与省信息中心、省移民局召开资产移交现场会,正式接收部分省直单位经营性资产,并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集中管理。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省直机关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应用试点工作在省直机关29个单位开展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应用试点,探索运用“互联网+新能源汽车互联网+充电设施”的出行方式,打造高效便捷的出行服务体系。

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十三五”期间实施重点项目节能先行、节地节水、典型项目示范引导项目特色引领四大工程,助推绿色发展。要求在“十三五”末,全市新建公共建筑项目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绿色建筑标准均达100%;公共机构节水器具节水型食堂食品清洗设备使用率均达80%以上;创建国家级示范单位15家、省级示范单位15家、市级示范单位30家,争创“能效领跑者”2家;探索设立“虚拟公物仓”,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自治区省级干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和《自治区省级干部住房缴费办法(试行)》。《自治区省级干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共七章三十三条,包括总则、管理职责任务、管理服务、收费制度、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服务质量管理七部分内容明确省级干部住宅小区管理服务机构和物业服务机构的职责,细化服务内容和收费项目。《自治区省级干部住房缴费办法(试行)》共八条,明确省级干部住房冬季取暖、燃气使用住房租金7个项目的缴费标准、缴纳形式和缴费起止时间等内容

湖北省黄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聚焦后勤短板,坚持精准发力,最大程度地优化后勤服务,做到加强“三防”措施,补齐安保维稳短板;打造营养健康食堂,补齐餐饮管理短板;坚持多措并举,补齐公车监管短板;优化结构抓管理,补齐队伍建设短板。

分送:国管局领导,局属有关单位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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