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工作动态(总第41期)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3-22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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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事务工作动态

 

2018年第19总第41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116 

重 要 会 议

国管局召开华北东北西北12省区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现场会,实地观摩盘锦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成果,总结交流经验做法,研讨工作思路。国管局副局长陈建明出席会议并指出,近年来,国管局把标准化工作作为提升保障和管理效能、推动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来持续推进,形成了广泛共识,全面启动了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深入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需要在不断碰撞和互学共鉴中进一步深化理解认识、理清方向思路,始终坚持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工作目标,正确把握标准和标准化的关系,准确掌握标准化建设的方法。下一步,要继续坚持从实际出发,将标准化建设与推动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提升标准实施的效果,以标准化建设助推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发展。会上,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周志忍教授介绍了“标准化顶层设计、进程管理和绩效评价研究”课题进展情况,辽宁省、吉林省、天津市和盘锦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参会人员围绕《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及推进标准化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分组讨论,并现场观摩了盘锦市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推进情况以及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管理、后勤服务管理等重点业务开展情况。

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省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宣读省委任命决定,毛益民同志担任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胡玉亭出席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大会暨挂牌成立仪式并指出:“要坚决贯彻省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全省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以更高的境界、更强的本领、更实的作风努力开创省直机关事务管理有方、保障有力、服务有效的新局面,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山西篇章做出更大的贡献。”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干部大会,省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宣读了省委任免决定,谢济建同志担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干部大会,省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宣读了省委关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侯成君同志担任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副省长王书坚出席会议并指出:“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围绕服务全省工作大局,积极推动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机 构 改 革

目前31个省区市机构改革方案均已获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准,此次改革后,全国省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共有27家行政单位(正厅23家,副厅4家),2家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仍为参公副厅单位。具体改革情况如下:

河北省:重新组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重新组建,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山西省:组建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的机关事务管理相关职责整合,组建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省委工作机关。不再保留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参公单位转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中未体现具体改革内容)。

吉林省:将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更名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安徽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再保留省委省政府接待办公室牌子。

江西省:组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湖北省:将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组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事业单位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大、自治区政府政协的机关事务管理职责,自治区财政厅的公务用车定编管理职责,相关机构的住房制度改革职责等整合,组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海南省: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由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改为行政机构,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重庆市: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有关公务接待等职责划入市委办公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再保留市接待办公室牌子。

云南省:组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陕西省:优化省政府办公厅的职责。将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划入省政府办公厅,组建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甘肃省:重新组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职责,以及相关部门的接待服务职责,省级机关各自承担的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职责等整合,重新组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青海省:将省政府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整为省政府办公厅的部门管理机构。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组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自治区党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自治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行政职责整合,组建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自治区政府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制 度 规 定

天津市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98日联合印发《天津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办法》建立了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使用、处置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内部审计、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范围,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行“互联网+公车管理”,明确全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全部纳入天津市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公务用车管理“全市一张网”;细化增加了主管部门、使用单位违规违纪问责等内容。

山西省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919日联合印发《山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办法》明确了县级以上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是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总量控制;规定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的可更新,达到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的《节约型机关建设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从2018127日开始实施。《规范》对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节约能源资源、经费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后勤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方面作了规范。

重庆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1022日联合印发并实施《重庆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办法》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对本级公务用车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实行“四个统一”管理,细化增加了公务用车编制核定、注册登记、使用范围、处置程序等方面内容。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制的《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发布,从201911日起施行。《规范》对机关办公区物业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监督与考核,对涉及的房屋维护、公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公共秩序、环境维护、会务服务等机关后勤服务内容进行了明确规范,提出了具体指标要求。

云南省省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1022日联合印发《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在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中,对权属统一登记、跨系统和跨层级调剂、出租办公用房管理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大中修项目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在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中,提出了编制管理的原则,明确了公车改革后新成立机构可核定公务用车编制及核编的具体标准,细化了推广使用新能源车的具体措施。

业 务 工 作

国管局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质量抽查,邀请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江苏省、河南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相关同志参加,对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贵州省6个地区进行了抽查,范围覆盖了省市县三级共600家公共机构。通过比对能耗统计报表数据和水电油气消费台账及原始单据,核验了报送的能耗数据的真实性,核查了统计覆盖范围的完整度。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市贯彻落实《天津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专项工作会议,从出台背景及制定原则、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创设性规定、主要内容等三个方面,对《天津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进行了说明。会议指出,要重点从坚持“六统一”管理原则、强化编制刚性约束、加强信息化标准化平台化管理、强化监督问责等方面理解《办法》的内容,认真组织宣传培训,及时反馈《办法》实施情况。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对《市机管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新增了文件立项计划、即时清理以及《文件起草说明》范本等内容,完善了合法性审查、文件有效期、文件备案组织等内容。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省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情况摸底,研究制定机构改革办公用房调整方案。《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经中央批准后,省管局利用三天时间完成了第一批新组建部门集中挂牌工作。

综 合 简 讯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全省机关事务宣传工作培训会暨标准化建设推进会,通报了全省机关事务宣传工作情况,传达学习了华东中南西南18省区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研讨会精神,并邀请安徽日报社有关同志作了消息与通讯写作专题讲座。

湖北省十堰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锋在《关于华东中南西南18省区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研讨会主要精神和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上作出批示:“再接再厉,务求实效”。

 

分送:国管局局领导,局属有关单位。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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