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年活动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3-03-07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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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活动和“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活动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贯彻落实年”活动,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实现“三个转变”:由只管本级向既管本级又管系统的转变;由物质服务向物质和精神文化双服务的转变;由行政事务管理向制定标准、拟定规范、建章立制、指导行业的转变。
    活动以推动《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为目标,重点做好“七个一”:一是制定一个《办法》。依据《条例》,结合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实际,代拟《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争取省政府在2013年年内颁布施行。二是出台一套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上半年完成机关干部办公年消耗、各级公务接待消费标准的制定,下半年完成公务用车年消耗、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标准的制定。三是建立一至两个贯彻落实《条例》基层联系点。省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行业指导的负责同志分别在市县建立基层工作联系点。四是举办一期《条例》集训班,并征求对《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修改意见。5月中旬举办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后勤机构、政府驻汉办事处负责人及从事机关事务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人员参加的全省学习贯彻落实《条例》骨干集训班。五是组织一次赴外省学习考察活动。学习兄弟省贯彻落实《条例》和制定实施《办法》好的经验和做法。六是组织一次检查调研活动。第四季度组织对全省各地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情况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调研,并形成向上专报和向下通报。七是表彰一批先进典型。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年底前与省人社厅联合表彰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成绩显著的50个先进单位和100名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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