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
开启巴中机关事务管理新局面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3-07-2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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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自1993年10月建立地区起,机关事务工作就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同年12月挂牌成立地区机关事务局。1997年10月撤地设市时同步设立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12年4月更名为巴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条例》颁布后,为推动《条例》贯彻落实,我局积极争取领导支持,探索创新推进方式,建立完善标准制度,推动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在机构设置、制度完善、职能拓展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争取领导支持,在抓《条例》贯彻落实中建机构强职能

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前提。《条例》颁布后,我局先后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市委书记、市长作了重要批示,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机关事务工作汇报,审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的实施方案。市政府把成立和健全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纳入到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框架之中统筹考虑,市编办、法制办多次就职能调整、机构设置等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制发新的“三定”方案,强化了以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后勤保障为核心的机关事务管理职责,配强配齐了我局领导班子,由一正一副增加到一正两副;调整充实了内设机构,由4个科(室)增加到7个;人员编制由16个增加到20个;将后勤服务中心更名为巴中市机关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个。为推动县区机构建立,我局主动加强与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联系沟通,协商平昌县和通江县相继成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恩阳区自筹备起就着手整合公务接待和机关事务管理的职能,同步筹建了机关事务管理局。目前,全市三县两区,有4个成立了机关事务管理局,恩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拟在今年8月挂牌成立。在市级各部门统一设置内设机关事务管理机构的工作正与市编办协商之中。上下贯通、协调互动、集中统一的机关事务管理体系,夯实了《条例》贯彻落实的组织基础。 

二、强化宣传引导,在抓《条例》贯彻落实中提素质树形象

不断提升机关事务人素质和管理服务能力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客观要求。《条例》颁布后,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培训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对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培训,邀请法律工作者从《条例》出台的背景、《条例》实施的意义、《条例》中社会普遍关注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三公”问题及资产、节能管理等条款,作了深入解读,加深了对《条例》的了解和理解;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门户网站等媒体,开设“贯彻落实《条例》”专栏,发表了领导署名文章,举办了电视访谈节目, 交流贯彻落实《条例》经验,先后在市级媒体刊发各类信息120余篇条,为机关事务部门赠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2000册; 在全市机关事务管理系统开展《我是机关事务人》歌曲创作、传唱活动,丰富“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内涵,宣传机关事务职责,展示机关事务人的风貌,用机关事务文化激发机关事务人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热情,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中,打造业务精、素质高、作风正的管理服务队伍。

三、健全制度标准,在抓《条例》贯彻落实中建机制促管理

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机制,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保障。《条例》颁布后,我们把健全制度、制定标准作为带动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提高的关键环节来着力主抓。为寻求机制建设的途径,先后组织我局干部到成都市、达州市、广元市、眉山市、遂宁市、成都市温江区等机关事务管理局学习宝贵经验;为寻求机制建设的切点,会同市法制办、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针对公务用车、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公共机构节能的突出问题,深入到市级部门、县(区)单位,进行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将《条例》精神和内容细节化、具体化、本地化的措施办法。推动市政府出台了《巴中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巴中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配置使用管理规定》、《巴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实施细则》,联合财政、公安等部门制定了《市级部门公务用车配备处置流程图》、《县区公务用车配备处置流程图》,联合财政、发改、质监等部门制定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办法》,推动市目标督查办、发改委等联合出台了《巴中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工作机制的逐步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的不断优化完善,机关事务工作步入了健康有序发展的轨道。

四、创新推进方式,在抓《条例》贯彻落实中履职责聚合力

聚合相关部门职能,发挥联动优势,创新推进方式是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手段。为推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指导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主管本级政府的机关事务工作”职能的落实,建立了以我局牵头,市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监察局、法制办、接待办、财政局、发改委、审计局等十三个部门参加的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贯彻实施《条例》工作。建立机关事务工作联络员制度,把60多个市级机关部门负责人确定为联络员,定期交流工作,及时通报情况、研究问题、沟通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来,先后就涉及机关事务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公务用车信息平台建设、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进行沟通协调,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关事务服务标准等进行具体界定。为发挥好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市政府于去年10月出台《巴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实施细则》,明确我局对“国有资产进行集中统一管理”的职责。我们抓住这一新机遇,对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房产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核和分类建档,完成了对54个独立办公单位,36个集中办公单位的68宗,使用面积15.8万平方米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统一管理。今年初,我们主动向人大汇报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情况,推动市人大将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纳入人大监督范畴,为加强和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机制保障,确保了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有力、有效开展,提升了机关事务管理在保障政务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贯彻实施《条例》任重道远。我们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在省局的关心支持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围绕大局,抓住实施《条例》关键环节,进一步振奋精神,突出重点,努力探索,扎实推进,在服务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新机遇中为推动机关事务科学发展作出新贡献。

巴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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