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1-11-21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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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事务是指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经费与资产的管理和服务保障。为了加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我局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机关事务条例(送审稿)》,报请国务院审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充分听取各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和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经与有关部门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11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以下3种方式提出意见:一是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二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三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gsw@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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