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重点工作安排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3-03-11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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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机关事务管理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的重要抓手,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的具体举措。2013年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要突出建设节约型机关这一基本目标,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定额和标准为主要手段,改进作风,严格管理,厉行节约,切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对《条例》的学习培训
    国管局于上半年举办《条例》培训班,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有关同志进行专题培训。省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要在年内将机关本级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培训内容要突出建设节约型机关的主线,培训方式要体现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新风。要通过学习培训,深刻把握《条例》的主旨和内容,深入领会精神和实质,切实提高依据《条例》管理机关事务和搞好服务保障的能力。
    二、加快推进《条例》配套制度标准建设
    国管局在进行《条例》配套制度标准清理的基础上,年内完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中央国家机关通用资产配置、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中央国家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等配套制度、定额和标准的修订和制定工作。省级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会同法制等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机关事务管理规章;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完善机关运行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制度,细化机关运行实物定额、资产配置标准、服务标准等定额和标准。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要在严格执行国管局制定的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完善和细化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要把厉行节约理念贯穿《条例》配套制度标准建设的全过程,通过细化、实化各项定额和标准,为建设节约型机关提供制度保障。
    三、切实加强对贯彻实施《条例》的宣传引导
    国管局通过全国机关事务网“《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专栏”、《中国机关后勤》杂志等媒介,及时宣传各地各部门在制定机关事务管理规章、明确管理机构、规范管理职责、推进统一集中管理、完善配套制度和标准、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重点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条例》、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先进典型。各地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事务管理机构,也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加大对本地区、本部门贯彻实施《条例》的宣传力度,并及时向国管局推荐先进典型,报送经验材料。
    四、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统计调查
    国管局将探索建立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统计调查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机关事务管理体制、制度标准建设以及业务工作开展等情况。今年进行一次摸底统计调查,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定。各地各部门也要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积极探索并建立健全层级统计调查制度,互相支持配合,形成长效工作机制。统计调查要贯彻中央关于改进调查研究的要求,突出主题,简化形式,深入实际,全面真实地掌握贯彻实施《条例》和开展管理、保障、服务工作的情况和基础数据,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推动机关事务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五、进行贯彻实施《条例》监督检查
    国管局将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监督检查方案和具体办法,明确检查方式和考核指标,于第三季度对各地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抽查。省级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要对本级机关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并分别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所属单位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一次抽查或检查。抽查和检查结束后,要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进一步提高贯彻实施《条例》和管理机关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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