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纪委
一、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规定,检查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协助机关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
(三)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四)按照职责权限,审核须报请机关党委或上级纪检部门审批的案件,查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决定、批准或改变对党员的处分。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和控告;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六)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培训纪检干部。
(七)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机关纪委内设纪检一室(巡视工作处)、纪检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