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司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收入、劳动用工、社会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三)负责公务员管理工作。
(四)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
(五)负责劳动用工、社会保障和福利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工资收入的统一支付和集中管理,负责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宏观管理。
(七)负责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外事管理工作。
(九)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人事司内设一处、二处、三处、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