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室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中央国家机关行政办公用房建设与维修项目经费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承担列入国管局部门预算的离退休经费的内部审计工作。
(三)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职工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承担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国管局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和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及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调查工作。
(七)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审计室内设审计一处、审计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