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的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管理工作,拟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防工程和指挥、通信设施建设的审核与管理。
(三)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防工程使用的审批和安全管理。
(四)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人防经费使用和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
(五)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宣传教育、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检查。
(六)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人防综合统计、保密和工程档案管理。
(七)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在京单位普通地下室的安全管理。
(八)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人防设施维护管理总站的业务指导工作。
(九)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综合管理处、业务指导处、工程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