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后勤事业单位资产经营业绩考核和管理机制研究
本课题采用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经营业绩考核的必要性入手,首先从国资委后勤事业单位的性质、资产来源、资产特征、资产范围、资产属性以及考核要求等多重角度对近年来国资委后勤事业单位资产经营业绩考核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总结,深入分析了国资委后勤事业单位资产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重新设计了国资委后勤事业单位资产经营业绩考核的指标体系,构建了新的奖惩机制。
本课题研究的国资委后勤事业单位资产经营业绩考核具体是指: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搞好业绩考核工作,无论是对单位的生产经营,还是国有资产的管理,都具有良好的导向和约束作用。这是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需要,也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的具体措施要求,国资委管理机构通过制定一定时期内单位经营业绩的考核标准和体系,对后勤事业单位资产经营状况进行考核,并以考核结果作为依据,对单位经营者约束和激励,以提高资产运作效率,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
本课题认为,国资委后勤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业绩考核的动因主要是为国资委后勤事业单位市场化进程作好充分的准备。其必要性表现在:加强资产也经考核是政府职能转变及理念创新的客观要求,是后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经营绩效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国资委后勤事业单位资产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在促进后勤事业单位转变观念,提高成本意识,加强管理,盘活资产存量,提高资产经营业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归因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体制性问题。主要是产权关系模糊、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责任不清、以及历史遗留的“非转经”等;二是政策性问题。主要是现行的一些规章制度缺乏科学合理、周密配套、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改革政策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整体协同性;再次是管理性问题,主要表现在考核指标过于简单,考核指标一刀切,虽具有一定的普适性,但缺乏针对性,考核奖惩指标核定过低,不具有激励效应。而且考核制度也存在很多问题,如业绩考核和负责人考核相分离,激励机制不科学等等。
建立国资委后勤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业绩考核的依据主要包括如下法律法规:
1997年《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意见的通知》中首次提出要尽快建立企业效绩评价制度,促进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监管。1999年6月,财政部等单位联合颁布了《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和《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操作细则》,标志着企业效绩评价制度在我国初步建立。在认真总结评价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于2002年3月重新颁发了《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修订)》。修订后的“操作细则”在评价方法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和适应性等方面有了较大提高,使企业效绩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另外,可以参考的法律法规还包括2001年财政部颁发的《企业国有资本与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6月财政部颁发的《企业集团内部效绩评价指导意见》,2003年国务院颁发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绩效业务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7年开始实施的《企业财务规则》等。
国资委后勤事业单位考核指标体系的原则主要包括:
科学性与全面性相结合的原则;相对性与系统性相结合的原则;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静态与动态相结合;可比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