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机关后勤改革发展要防止六种“过度”
一、防止过度商业化。政府机关是追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最大化,机关后勤服务的效益应该通过为机关和干部提供良好的服务,从机关不断提高对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上体现。
二、防止过度社会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实质是机关后勤服务部门和人员参与社会专业化分工和市场化合作的过程,是服务资源的配置从以单位为主逐步转移到以市场为主的过程。机关的服务应该由社会服务企业来提供。在现阶段追求最终目标的实现是一种过度的行为。
三是防止过度效益化。有些机关与部门中出现为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人的全面发展的现象,以“减人”求“增效”。
四、防止过度企业化。仓促实行领导干部的年薪制,过度拉大领导干部与职工的收入差距,形成收入不公、影响基层后勤职工工作积极性的情况。
五、防止过度货币化。要防止将职务消费补贴当作级别待遇,变相成为干部的工资福利。
六、防止过度现代化。避免造成超前消费和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