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事务局以“五个抓手”为切实点 扎实推进机关节能降耗工作
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事务局,针对实际,切实抓好机关节能降耗工作,主要有“五个抓手”做法:一是统一思想抓认识。首先,在工作过程中强化领导层面及范围,成立了由区府办、经贸局、民政局、文教局、计卫局、商贸旅游局、交通局、建设局等局组成班子。其次,制定了《越城区区级机关节能降耗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节能照明、节约照明、节约用水,合理使用设备降低公务用车成本的五点工作要求。再次,组织8个镇(街)及机关各局办开展了撰写节能降耗金点子及论文征写活动;二是营造氛围抓宣传。张贴了85张有关节能降耗内容的宣传标语,并在230间办公室320只空调上贴上“人离机停、人离灯息”、“厉行节约、理性公务”等标签;三是针对实际抓举措。将原782支普通日光灯改造成节能日光灯,节能日光灯使用寿命为8000小时,比原增加了一倍。原785盏日光灯一年耗电为91000度,而节能日光灯仅为64000度,这样,一年可节电27000度,节约电费24000元。与此,冲水装置更换为自动关闭节水装置,清洗了大院内的300余台空调,清洗后可灭菌又可节电20%。四是突出重点抓难题。一是制订了公务车辆维修与结账制度。即:凭单维修、项目初验、维修确认、维修反馈、验收交接等五项维修程序,使各项费用呈逐月下降趋势。如交通费,06年6-9月交通费支出215841.24元,07年6-9月交通费支出170553.01元,节约45288.23元。其中车辆维修费,06年6-9月的维修费为47925元,07年6-9月的维修费仅37600.50元,节约1032.50元。二是对大院内D、C、F楼三幢办公楼单独分装了水表、电表。22个部门(单位)每月进行单位建筑面积用电消耗量的核算,并每季度将各局办水、电消耗情况在网上公示。也有力推进了水电用量的下降。五是明确目标抓责任。对全区各个行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明确目标,并发文开展节能降耗百日行动。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开展企业节能行动、开展优化产业结构行动、开展机关及公共场所节能行动、开展节能宣传行动。同时,区政府还与各镇(街)签订了《节能降耗责任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