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采购“管采分离”
打开长春市政府采购网,迎面而来的是“竞价供应商”公告。从1998年开始,长春市政府在阳光采购上摸索出了一条新路。自2007年11月起,长春经验在全省推广。吉林省副省长矫正中指示,2007年底前政府采购要全部“管采分离”,政府采购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购买性支出。
据了解,从1998年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来,长春市累计完成政府采购预算49.54亿元,通过集中打捆采购等方式节约资金3.95亿元,综合节支率达7.9%。
“要将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与执行机构彻底分离。” 副省长矫正中要求,2007年底前各县(市、区)都要完成“管采分离”。同时,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把政府采购的范围逐步扩大到所有购买性支出;推广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包括采购计划下达、网上询价定标、专家抽取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摘自吉林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办公室《信息动态》2007年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