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落实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的情况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2007年,我市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重庆市落实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取得新的成效。通过一年的努力,全市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更加严格规范。现将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良好机制
(一)调整充实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局局长王庆任副组长,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分管领导为成员。为了保证工作落到实处,专项工作办公室成员增加了市机关事务局车辆管理处、市纪委党风室、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市交通征费稽查局、市财政局相关处室。各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按照市里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完善了领导机制,充实了专项工作办公室成员。
(二)健全完善并落实分工责任制,保证了专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是落实了公务车辆主管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公务车辆管理的制度。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负责公务车辆入户把关,财政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的资金审核,交通征费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养路费减免征手续把关,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组织监督检查,确保公务车辆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如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对专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所属各分所、交警大队严格把关,对没有公务车辆主管部门批准的车辆坚决不予办理入户手续,今年各区县没有出现违规上户的问题车辆。
二是建立了联席会议会审工作机制。市级部门建立了市机关事务局牵头,市纪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参加的公务车辆审批配置机制,共同审核把关。今年召开了四次会议,研究审批公务车辆配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大多数区县(自治县)已建立了以公务车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主,多个部门参与研究工作的联席会议机制。黔江区将公务车辆编制管理、配置标准、采购、保险、维修、处置、运行经费问题统一在公务车辆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