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机关档案管理坚持“七步走”
机关档案管理是指以机关档案保管单位(卷、盒、件)及其内容为对象的专业管理工作。要坚持“七步走”:
一是档案的收集。按照机关立卷归档制度的规定,督促和指导机关文件处理部门按要求立卷归档,把分散在机关各处(室)和经办人手中的档案集中保存的一项业务工作环节。机关档案的收集工作是机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起点和基础。
二是档案的整理。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把零散的和需要归档的进行分类、组合、案卷排列、编目和编号,使之系统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是档案的鉴定。根据统一的鉴定原则、标准和方法,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保存价值,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决定档案的存毁。通过鉴定,分清玉石、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确保重要档案的安全保管,节约机关的档案保管装具、设施和费用,方便管理与利用,优化档案管理。
四是档案的管理。根据机关档案的制成材料特点,采用适宜的设施和技术手段,妥善存放档案,防止各种自然和人为因素对档案的损毁,确保档案完整与安全,具体包括档案的排架和存放、档案保管装具的选择和管理、档案的库房管理、流动状态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安全管理、档案保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温湿度的控制与调节和档案的复制与修复。
五是档案的统计。用定量的方法,以数字语言揭示机关档案、档案工作过程和状况的一项档案业务工作环节。机关档案的统计主要是机关档案数量和状况的统计,包括各种档案的登记、档案数量和状况的统计台帐、档案统计的调查与分析和机关档案工作统计年报。
六是档案的移交。按规定定期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本机关具有长久保存价值档案以及相关的资料和检索工具等,这是一项专门性工作。档案的移交是《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机关档案工作的法定义务,是各级国家档案馆史料积累的基本途径。
七是档案的利用工作。机关档案利用工作是对档案的内容和信息进行管理以及利用的一项档案业务拓展工作,是对机关档案深层次的智能开发,其实质是用有效手段,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机关档案利用工作具体包括机关档案检索工具的编制与使用、机关档案的提供利用、机关档案的信息编目与信息利用等方面。